戾气的证明(11)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计划在八月四日开庭审理李靖杀人案的,就在将要开庭的前一天,李靖突发阑尾炎,开刀住院,审理只得展期进行。
又过了八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审理李靖杀人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上午十时,两名法警将李靖押进法庭,只见李靖身着运动短裤,黄色马甲穿在上衣外,他低着头,弯着腰,人们还是看见他脸色有点发白,脸上的肉嘟嘟的。
正式开庭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然后大声提问,李靖也大声回答着公诉人的问题。
“作案那天,你什么时候回的家?”
“大概十点左右离开饭店回的家。”
“金碧辉煌小区这个家是谁的房产?”
“那是我父亲母亲的房产,我们夫妻在那里有个房间。”
“你什么时候回家的,是直接回家的吗?”
“我回家的时间是十一点过几分,在外面逗留了一会儿。”
“你回家就睡觉了吗,还见了谁吗?”
“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父母都睡觉了,妹妹没睡,她在玩电脑,和人聊天。”
“然后呢,你做什么了?”
“我回到自己睡房里,我妻子王志红唠叨了几句,我俩绊了几句嘴,我就拿刀把她扎了。”
“刀有多长,什么时候买的,你买刀有什么目的?”
“那是一把单刃刀,30厘米长的样子,去年买的,我看到是把日本产的刀,觉得好玩,就买下了。我买刀当然也是有目的的,我就是想杀了家人。”
“你扎了王志红后,她有喊叫吗?”
“我一刀毙命,她倒在地上,没有喊叫。”
“然后呢,你又做什么了?”
“我去了妹妹房间,把她也给扎了。”
“扎你妹妹前,你和她有过语言交流吗,她被扎后是什么状况?”
“我进去没和她说话,直接把她扎了,她倒在地上,我就关了她手机和她房门,回到自己房子里。”
“然后呢,你又做什么了?”
“我关了灯上床休息,这时有人过来敲门,家里也就只有父母亲是大人了,我估计是父亲,就从床上爬起来,过去开了门,顺手就把我父亲抹了脖子。”
“你父亲喊叫没有?”
“没有,也是一刀毙命。”
“然后呢,你又做什么了?”
“我在客厅里呆了10分钟样子,我母亲从她卧室里出来,我在她脖子上也抹了一刀,她也没有叫喊。”
“然后你又做什么了?”
“我坐在客厅里抽烟想事打瞌睡,快要天亮的时候,我就去把我两个孩子扎了。”
“你扎孩子的时候,他们有没有喊叫、哭闹?”
“没有,他们还睡得很熟。”
李靖回答这个问题时,先用手抹了一把脸,人们看得见,他的眼睛第一次红了,似乎有点伤心。
“你为什么要扎死两个孩子?”
“我想不起来了。”
“到底是想不起来了还是不愿意说?”
“家里没大人了,我怕他们没人养,又怕他们长大后自卑,就索性扎了他们,让他们跟着爷爷奶奶去享福。”
“你为什么要杀自己的家人?”
“我也不知道,大概就是因为太压抑了吧,小时候,我在父亲的棍棒下长大,那里没我的自由,结婚了,在我老婆的唠叨下过日子,我也没有自由。”
“几个被害人都是一刀毙命的,但是,在你妻子和你妹妹身上,你又多扎了几刀,这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
“是你特别恨他们吗?”
“我不清楚。”
“你父亲要是不出来敲你的门,你会不会杀死他?”
“我不知道。”
“你母亲要是不到客厅里来,你会不会杀了她?”
“我不清楚。”
“从你母亲倒地到杀死你两个儿子,中间有几个小时的空隙,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犹豫在考虑,要不要杀死儿子?”
“我不知道。”
这期间,李靖有三次提出请求,要法院判他速死,他说,太难熬了,希望早一点结束这种日子。
法庭在休庭时间进行合议,然后继续开庭,进行宣判,判处李靖死刑,赔偿被害人亲属343万元。
法庭告诉李靖,他可以上诉,上诉期是十天。
李靖说:“关于刑事判决,我不上诉,只求快死。关于民事赔偿,我要上诉,因为我名下的财产没这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