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生活随笔

“代孕”与“代会”

本文已影响 1.46W人  静思默耕

代孕,俗称“借腹生子”,就是将患者夫妇的受精胚胎植入另一个女性的子宫,由该女子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代孕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代孕技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实施,只能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代孕”与“代会”

近年来,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机构和个人私下进行代孕,代孕者生男孩的多少万,生女孩的多少万,并出现蔓延趋势,有些女大学生、“打工妹”加入代孕行列。这严重干扰了我国合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工作,扰乱了正常的生育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今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部门日联合发出通知,自2015年4月起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

4月上旬,我代单位领导参加全国打击代孕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现场激发我从“代孕”联想到“代会”。你看,会议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可到会的除一、二个人外,其他全不是通知规定的参会人员。

这可以说是普遍现象。自我成了段子“四大闲”中的调研员(副的)后,时常代会,发现尽管通知要求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参会,但除了会议内容涉及的第一责任单位,其他去的都是代会者;有的人与我时常在会场碰面,成了“专业代会者”。

为什么通知的应会人员不去参会而要他人代会呢?难道类似请人代孕者一样,没有“参会能力”了?不是。原因如下:

会议太多。尽管大力提倡少开会,可人们还没有摆脱一项工作的布置落实首先就是层层开会的思维和工作方式;而且开会不管有无必要,要求各单位负责人甚至是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太多,有时负责人同时要求参加几个会,开会就开不过来,还莫说处理紧急工作。分身无术,只好分派他人代会。

唯图形式。有些会议本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参加,相关处(科)室负责人来了就行,但为了显示“重视”通知负责人参会。有些会议本不需要一些单位参加,为了造就氛围通知无关单位也来参会。这些单位知道会议内容与单位职责的关系,为了应付就派人代会。会议主办者只要这些单位来人了,人数凑到了,至以来者是谁不管了。

作风不正。有的同志当领导时间一长,成了“老油条”,接到要自己开会的通知,分析权衡后决定参加与否。看看参加会议的领导是谁、会议的内容是什么、地点在哪里,自己坐不坐主席台,认为与自己利益利害关系不大,去参加没有什么好处,不参加也没有什么坏处,宁可瞎混混,也分派他人代会,算是失职渎职不作为。

管理失严。有些会议必须要单位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只有这些人参加了,才能有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保证。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人没有来参加,而是派出他人来代会,会议经办者视而不见,不过问不反映,干部主管人疏于管理,不批评不追究,从而形成“破窗效应”和效仿效应,代会就“合法”化普遍化了。

“代会”与“代孕”一样,蔓延开来,危害不小。应该开展清理“专项行动”,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不通知来参会;不需要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参会的不要求其参加;凡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必须参会却派人代会的要严格追查。

如此,才能恢复会议应有的严肃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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