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散文随笔

从“孝”到“教”

本文已影响 1.22W人  津风剑雨

几千年来,影响中国文化最为深刻的文字之一莫过于“孝”字。它在维护中国社会秩序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正如《百孝经》开篇说的那样:“天地重孝孝当先,一个孝字全家安。”全家安则国家安,国家安则社会稳定。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就是靠这个字维系着其生命力,今天的中国仍然摆脱不了它的魔力。

从“孝”到“教”

说实在的,我对“孝”字的构成有些反感。《说文解字》中关于“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也就是说,“孝”字是由“老”的上半部分加“子”构成,“老子”总是站在“儿子”的头上。

这个字反映了不平等的社会关系,老子骑在儿子头上作威作福,而且不是一般的不平等。先看看“老”字就知道“儿子”的地位是多么的低下。在甲骨文中,“老”字的上半部分是一个老人的形状,下面是一根拐棍。在“孝”字里面,这根拐棍由“子”代替了,“儿子”成了“老子”的拐棍。

中国重要典籍中谈及“孝”的还有很多。《左传·文公二年》说:“孝,礼之始也。”社会礼仪始于“孝”,礼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孝经》说:“夫孝,德之本也。又,天之经也,民之行也。”

孝道是德行的根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也人本该固有的行为。孔子的《论语·为政》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孝不仅是你赡养着父母,你们家的马和狗你都养着它们,能说“孝”吗?若不尊敬父母那和养牲口有什么区别?即《孟子·万章上》中的“孝之至,莫大于尊亲。”

中国传统文化里面的“孝”是以“敬”为前提的,发自内心的“敬”就是“顺”,即所谓“孝顺”、“孝敬”,所以孝的本质是“顺从”。“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就是终身按照父亲的价值取向行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以老师也是只能认同不能顶撞的。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斯多德说:“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这样的话决不可能被中国孝子说出。所以,“孝”在很大程度上因循守旧,不利于培养创新思维。

盲目顺从是“孝”在封建礼教及传统文化的糟粕,在许多人心里沉淀下来的意识。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指出:“只须‘父兮生我’一件事,幼者的全部,便应为长者所有。”至今,许多老子仍觉得,自己的权威被触犯,即使不算忤逆,也是极不愉快的事。

“孝”的思想对中国文化和社会形态影响最大的要算出自《孟子·离娄上》中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完整的原话是:“不孝有多种,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意思是:“不孝顺的事情有三件,其中又以没有子孙后代最为重要。娶妻本应先告诉父母,舜帝没告诉父母而娶尧帝的二女为妻,就是因为担心绝了后代,所以明理的君子看来,虽然没有禀告父母,就和禀告了父母是一样的。”

在原始宗法中“孝”有三个层面:其一,“生,事之以礼”;其二,“死,葬之以礼”;其三,在死后的漫长岁月,子子孙孙“祭之以礼”。并进而得出结论,“不孝有三”应该是:“生不敬顺,一不孝也:死不礼葬,二不孝也;无后绝祀,三不孝也!”

后来汉代人赵歧所做的《十三经注疏》说:“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这里他把“不孝有三”具体化了: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

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这个解释较之孔子时代的“孝”有了一些进步。在孔子时代,孝和忠的表现,就是表面上的顺从、唯唯诺诺,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也要认可,不能指出。孔子的《孝经》上说:“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到了汉代的儒家思想认为“阿意曲从,陷亲不义”,意思是第一不孝,是对父母无条件地屈从,容忍他们做不义之事。

赵歧将“无后”解释为“不娶无子”,从此开始了两千多年的误解,并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从此中国社会崇尚“多子多福”,不能生子的夫妇在社会上非常受歧视和排挤。在他们内心里,“孝”的文化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们,造成了许多不能生育的妇女惨遭遗弃。在旧社会,男子为了多子多福娶上几房太太,这又让妇女们饱受摧残。所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确有点“存天理,灭人欲”。

虽然现在很多学者认为赵歧曲解了孟子的思想,试图洗刷孟子的罪责,然而孟子的原话很容易误导读者,让两千多年来的中国人误读他的意思。我们现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为,商家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误导消费者要负法律责任。同样的道理,孟子其实难辞其咎。

古人还有一句影响中国人才培养的话:“棍棒底下出孝子。”如果用这句话打一个字谜的话,答案就是“教”字。《说文》曰:“教,上所施下所效也。从攴从孝。”“攴”,篆体像以手持杖或执鞭。在奴隶社会,奴隶主们要靠鞭杖来施行他们的教育、教化。

这一方法一直被中国的父母和私塾先生们沿用,他们认为“不打不成器”。至今有些家长以为运用体罚方式教育孩子,孩子就会听话,“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打是疼,骂是爱,气极了,拿脚踹”,可动辄对子女拳脚相加、粗暴打骂,真能使孩子规规矩矩朝着家长期望的目标发展成才吗?事实上,棍棒之下,难出孝子,打骂孩子并不能解决问题。

由此看来,教人以孝的确有些“灭人欲”,不若施人以爱。西方基督教提倡“神爱世人”,“爱自己,爱邻居。”圣经说:“爱是耐心,是仁心,它不妒忌、不张扬、不骄傲、不做害羞的事、不求私利、不轻易生气,也不记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信任,凡事盼望,凡事坚韧。”然而,中国人羞于说爱,或不屑说爱,将父子亲情规约成纯理性的“孝”,将生命中最重要的情感“爱”给遗忘了。其实,如果一个人心中无爱,孝敬只是辛苦的形式,就像下级官员唯唯诺诺,辛勤服侍上级官员那样;如果心中有爱,孝不就是自然而然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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