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散文随笔

争吵的禁忌

本文已影响 1.67W人  游云

无论现实中两个要好的人是怎样的争吵,如若一旦争吵至了要划分恩情的地步,就是犯了愚蠢,做了一件极为痛苦和不负责任的事情。这与争吵胜负的结果毫无意义,却足以对情感的破环达至山崩地裂的程度,毁于一瞬之间。

争吵的禁忌

这是我的一位好友六年前告知我的几句发自肺腑的话语,要我牢记。这六年里,我一直深记着不敢忘记,就是深怕有一天我也犯出这样的错误而无意间伤害了爱我的与我爱的人。我的这位好友,与我同村,情感向来颇好,如今也已算是当做父亲的人了。他告知我这番言语的时候,是离他家一件悲事发生后的一年的某一个日子里。

这件悲事发生的起源也极为平常。他家原有一个妹妹,生性活泼开朗,招人喜欢,与其的情感十分的要好深切。也就是在一天傍晚的黄昏里,众人吃过了饭后,因为一件极小平常的事情他的妹妹与其母亲发生了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演变得越发的猛烈,像干柴里的烈火一燃不可收拾,就在这熊熊的烈火里,我好友的母亲因愤怒冲昏了头脑,怒吼着叫她滚出家门,死去了倒为清静,说什么,你穿的是我的,你吃的是我的,你住的也是我的,这里不是你的家,算我白养活了你,请你马上滚出去,不再回来。这样的话语纯属气话,是正常的人都会晓得,在农村里父母与孩子的争吵里,也是极为常见的几句话语,不足为奇。我好友的妹妹不是第一次听,我好友的妈妈也不是第一次说。所以谁也没有奇怪,谁也没有自责与反省,都看做是像吃饭一样平常。也就是在这个吃饭一样平常的夜里,我好友的妹妹最终选择了结束自己的人生。淹葬在了我们村的一条河里,是清早去洗衣服的村里人发现了她漂浮的尸体,以及后来在她房间里发现的一张字条:

我走了,我万恩泽于我的母亲,请你高兴,我无以回报,就学一学哪咤。

离这件事情过后已是七年了,我相信这样的事情,在庞大的中华民族里,在朋友,亲人,母子与爱人之间,每一天都有相同的上演,唯一的区别,只是在于,发生于身内还是发生于身外。“人记忘其惠”,这是先人说的话语,怕是我们已有许多人忘记了罢。现在想来,你所给予别人的恩情,无论是朋友,亲人,还是爱人,妻子,从一开始就不是人家强求于你所给予的,而是在某一种情感相系的基础里自然给予,从来就不是简单的欠与被欠的关系,既然是自然给之,又为什么要时时牢记,非要划清谁多谁少的呢?可见,现实中两个要好的人如若一旦争吵至了要划分恩情的地步,就是犯了愚蠢,做了一件极为痛苦和不负责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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