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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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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可乐侦探

像很多人一样我从小就有侦探梦,比起武力我更崇尚头脑,人类征服自然靠的是头脑,男性征服女性靠的也是头脑,这个时代,头脑才是新的性感。我痴迷于追寻真相,抽丝剥茧探索事件背后最隐秘和离奇的内情,解开一个个谜题。当然做侦探是个很不容易的事,起码你得是个看完800集柯南,并且有决心不间断追剧的人。

老弟

我的第一次侦探经历要从12岁时讲起:

那一年,我还不是个忧郁的少年,我的天空仍然是蓝蓝的。

那年村里闹狼,吓的村里小孩都不敢独自去上学,我是个侦探,我的胆量和正义感让我错误的感觉到机会来了——大显身手的时机终于到了。我决心搜捕恶狼,这天早上,我喝完米汤,抹抹嘴,抄起根木棍就出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去往学校的路上我发现了这该死的恶狼的踪迹--一堆便便,我记得在书上看过说狼的便便是白色的,我便学着侦探的样子用木棍挑起便便放在眼前仔细观察,结果恰好路过的弟弟见此情景,扑上来抱着我的大腿大喊:“哥,你不能吃屎啊!”而后,闻声前来的数量相当可观的热心村民赶来,特么都没能让我解释。

最后,李老三吃狗屎的消息不胫而走,村里的狗忽然都沉默了下来。听说关于这件事的传闻还出了很多个版本。这事对我以及我侦探的身份打击很大,但却使我不敢再小看人民群众的想象力以及乡土文化中恶俗信息传播的影响力,那段日子我总结为狗狗不叫的日子。后来我离开了那个村子,在外打拼。

多年后的一天夜里,我和弟弟一块喝酒聊起此事,已经当上大老板的弟弟告诉我,原来那天我回家后,我爸妈争论了一整夜,我妈说我吃了,我爸说没吃,就这样他们针对他们大儿子到底吃没吃狗屎的问题讨论了一晚上。我听后看着老弟憨直已有醉意的脸,有点感慨,心想:现在用枕头闷死他一定很容易。

吊坠

和所有宅男一样,我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影视周边,好像有了那些东西我就成了剧中人了,得到塑料做成的音速起子,我就能自由的穿梭在时空里;佩戴上淘宝上买的印有Sherlock的徽章,我就能瞬间看穿一个人早上在哪家早餐店吃的什么早餐。

这次,我又在某宝上淘到了心仪的宝贝,那是老版神博限量版塔迪斯吊坠,讲起这个吊坠和我之间还有段传奇故事:

那是5年前,我刚踏入社会,江湖上传言运载全球100个老版神博限量版塔迪斯吊坠的飞机在太平洋坠毁,其中99个沉入了海底,仅存的一个被洋流冲上了中国南海海岸,据说后来那被大海封存的99个吊坠揭开了世界大航海时代的序幕,这是后话,在此不提。听到消息,我连夜带着全部身家南下,寻找吊坠的过程极其艰险,一路上我错入过传销,身染过重疾,陷入过黑帮江湖厮杀,回回都是死里逃生;然而,命就是命,我一无所获,无功而返。今天终于让我找到了我众多收藏中唯一缺少的一块重要拼图。旁边的老弟认真的听我讲了这些,显得替我有些不值,愤慨道:“该死,有人放在淘宝上卖24.8”我淡然道,我TM知道!

后来吊坠终于被我老弟拍下送我。

谋杀

一个崇尚理性的人绝不应该允许被情感这种病毒侵入,否则离毁灭就不远了。

色字头上一把刀,女人就是为了毁灭男人而存在的,我们这行当的无数先烈都为这一理论提供了佐证,我们的招牌人物老福是败在了the woman的手上,而且死都不肯称呼那女人的名字,不肯承认自己自认为坚不可摧的理性抵不住温香软玉的挑逗,自欺欺人!死不认账!死不要脸!

剥蝴蝶而见梁祝,炒玫瑰而过七夕。

这一年的七夕,我却不是独自度过的,如果从那时的我的胸膛里掏出那颗心,你一定会发现我的心里满满的都是甜蜜;从那时的我的头颅里取出脑子来,你一定会发现我的脑海里满满的都是一个女孩的影像。这个女孩叫杨佳,我老弟的秘书。

我们初次见面,目光相对的那一刻,爱情便产生了,一片树叶从枝头坠落,旋转着落到地上,落在呆呆站着的我们之间,从冰河纪的坚冰中融化的第一滴水珠伴随甘霖落入红尘,滴在我的胸口,我隐隐感到胸中有什么东西渐渐苏醒,让人感到温暖却不安。短短的几秒钟,世界,不一样了…

这种感觉无疑是双向的,不用我费什么功夫,杨佳就被我追到手了,于是你侬我侬,郎情妹意的情侣生活开始了。我陪她游荡在这个繁华都市里,探索着每一处奢华放荡的地方,我们拉着手从马路这边走到那边,从春天走到秋天,从一见钟情走到海誓山盟。

但一个人能奢求自己一生拥有多少甜蜜时光呢?一切都将随风而逝… 繁华都市其实就是一片森林,血腥杀戮在这里是隐藏的,手段也许温柔但绝不仁慈,唯有目击者知晓一切真相。

那天,我在一家咖啡馆门前捡起了一朵玫瑰,闭上眼睛,使劲嗅了嗅…等我在床上醒来却已是另一个世界,老弟告诉我,杨佳已经死了,被人杀害了,时间就是我捡到玫瑰的那段时间。我仅仅哦了一声,那声‘哦’不是铁石心肠而是心如死灰。三天后,条子闯进我们家,带走了我,罪名是谋杀,他们在尸体手中找到了我独一无二的塔迪斯吊坠和印有我指纹的凶器。在邻居的指指点点下,我坐上了警车,和警笛一同消失在人们的猜疑声中。

我低着头看着手铐,却分明的觉察到身后的人群中有人在盘算着什么。现在,你,会怎么做呢。

一场阴谋隐藏在初秋的风中…

自首

条子们证据充足,我虽然拒绝认罪却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结果就是条子无法定罪,我又出不了局子,但这样的事每个人心里都清楚结果会怎样,只求牢饭里能多点油腥。

老弟那儿不知道在干什么,也不知道帮哥找找人。终于老弟还是救了我,老弟跑到局里自首,承认谋杀杨佳嫁祸给我,动机是求爱遭拒。

在局子里我迎面撞见带着手铐的老弟,我冲上前去想要给老弟一拳,却被刑警拦下,我大骂老弟混蛋,我不怪你嫁祸我,可为什么要杀人,为什么要毁掉自己。老弟凄然一笑,在刑警的带领下与我擦肩而过。忽然身后的老弟高喊了一声“哥”,随即渐行渐远。

恍惚间,我觉得那声哥穿越了时空与那年捕狼时老弟稚嫩的嗓音喊的那声哥重合在了一块,在当前的时空中像炸雷般撞击开一串串波纹,激荡着我的胸口,直激的我肝肠寸断,热泪盈眶。

叫声哥哥,泪流满面…

我站在局子里许久,忽然我开始浑身颤抖,我双手掩面,尽力不让别人看到我脸上难以自抑的喜悦,‘一切如我所料!’我这样想。

真相

一切终将变得像呼吸一样自然,我们会发现,真相就是我们自己……

现在,让插在杨佳身上的刀回到刀架,让鲜血从地上飞起,让玫瑰重回那恋人手中,让枯黄的落叶沿着落下的轨迹重回枝头,让溅起雨花的那滴水珠再次腾空重新凝结成冰晶回到云中,让时空回到这一切发生之前。

我还是那个侦探,不,是个鬼,一个只会做梦的鬼。除了枕头和幻想什么都不曾拥有。但我不知道我还有颗野心——我看上了老弟的财产!

魔鬼就躲在这个念头给我带来的微笑中,这个魔鬼在我12岁那年早已根植在我心底,我却毫无察觉。夜里,我蹲在路灯下,思索着,老弟的软肋在哪?我吐出一个烟圈,烟圈萦绕在我头顶形成个魔鬼的影像,我把烟辗灭在手背上,起身任由路灯拉长我的身影,头顶有几只蝙蝠飞过……

没错,老弟的软肋就是情感,而情感的依托就是我,只有我陷入绝境,才能把老弟从云端拽下。杨佳的出现是个绝佳的机会,我开始觉得除了魔鬼连神都在帮我了。

在咖啡馆门前捡到玫瑰的那天,我透过咖啡馆的窗子分明的看到杨佳与另一个男人甜蜜,我使劲嗅了嗅血一样的玫瑰,冷笑了一下,玫瑰被我丢在地上,摔碎成一片片,随着风翻滚着飘向远方。时机到了。等杨佳回家,我毫不费力的杀了她,然后回家闷头睡了一觉,丝毫不加掩饰,因为让警察抓住我是计划的关键一步,接着老弟为了救我而自首,现场状况、谋杀细节等凭老弟的人脉和财力也是能搞到的。顺利定罪之后。财产顺利归入我的名下,他还会给谁呢?一切尽在掌控,事情完全照着计划发展。唯一冒险的一步棋是老弟会不会为了救我而自首。这是场赌博,赌注是我的一生,我拿一生来赌老弟的一切。这场游戏,我赢了…

尾声

我并不虚伪,也没有虚情假意,我对老弟和杨佳的感情是真挚和纯粹的,我的每一滴眼泪都是实心的,透过任意一滴泪都能看到一颗纯真的心。

但一个人想要得到一些东西就必须做好牺牲的准备,不拘小节,为所当为,方能成事。

人类征服自然靠的不是头脑,而是野心,是贪婪,是无止境的欲望。

就这样吃狗屎的李老三再也不当侦探了。那个吊坠在某天晚上也被我连同梦想一齐丢到了臭水沟里了,因为我知道那只是个吊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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