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生活随笔

生活琐记

本文已影响 1.67W人  漂移假说

进入大学以来,我看的书很少。兴许,是被初入大学的兴奋感冲昏了头脑,又或许是想,终于脱离了爸妈的管制,那种鸟儿冲破牢笼寻找自由的快感,无以言喻。

生活琐记

细细想来,整天沉迷于追剧和减肥的我,也很少,像今天这样,提起笔来记录一些东西了。

高中的时候常追某些作家的专栏,从她们口中,我了解到,作家们常常为了更新文章熬夜敲字。我那时时常脑补,穿着真丝睡袍的单身女郎抱着电脑深夜敲字的画面。这时,旁边的圆木桌上理应有一杯冒着热气的黑咖啡,似乎这样才配得上这寂静冷清的夜。困了,打个哈欠,抿一口,便又继续工作。我那时便希望我能成为那样的人,拥有自己的电脑,它应该是纯黑的,无需过多装饰;拥有自己的房子,无它是买的或是租的,只要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小空间,无人打搅,便是足够好的。从那时起,我突然萌生了一个羞于说出口的想法,当个作家吧!

上大学后终于有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台电脑,对了,它是纯黑的。虽然只能住着四人寝,但等其它三个人都出门,自己一个人在寝室,关了灯,打开电脑,去感受作家们敲字的感觉。渴了,便趿着人字拖去楼下的自动售卖机那儿买瓶冰可乐。说实话,若论快捷电脑打字定是比不上手机语音输入快捷,若论情怀,不言而喻,手写比它更有情怀。可能,以前的我只是纯粹喜欢电脑打出文章的那种酷酷的感觉,但放到现在,我的第一选择只会是手写。

我并非一个很爱看书的人,却意外地喜欢买书。兴许是喜欢那种书堆得满满的感觉。高三某个下午,在学校新华书店的书架上看到了这本书安妮宝贝的《得未曾有》。它摆在最高的那一层,我却在那么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书籍中第一眼看到了它,原因是因为它绿色的封面和丑丑的腰封。我真的很喜欢绿色哇,总给人很朝气的感觉。

我原以为,高三再忙地总能抽出点时间看完它的,事实证明我错了,高三真的忙得连看完一本杂志的时间都没有,何况是这样的长篇大作,结果就是,直到高考结来我都没能翻开它。而那三个月的假期又是无止尽的放飞自我,连书的影子都没看到。刚开学,我兴致勃勃地买了一个好看的书立,将我最最宝贝的几本书整整齐齐地摆放在那儿,很满意地把《得未曾有》排在最前面,一 抬头便能看见。最好军训这几天就可以看完,我心里暗暗想着。可事实上,军训期间白天完成高强度的训练,晚上洗完澡把书拿到床上,翻了几页,眼就合上了。其实军训到结束后的生活真的空闲了不少,但我还是没能看完它,尽管它就摆放在我一抬头就能看到的地方,尽管我还特意制定了一个阅读计划。一连好几个月过去,偶尔晚上熄灯后突然想起那个绿色的封面就很是让人有阅读的欲望呢。

有时慵懒地趴在桌子上刷着微博,无意瞥见墙上贴着的可笑的阅读计划,陡然又想起这本曾被我放在最显眼的地方想去读却又未读的书,手伸过去将它拿下来翻开了第一页,突然手机上显示一个对活框,便又 讪讪地把它放了回去。“下次看吧,总还有时间看的。”我安慰自己道,“好书都是留到最后看的。”

拖了那么久的书,近日终干打开了。书中记录了她的长途旅行中与四个陌生人的相会。一位爱作画也善于烹饪的厨子,一位回归农村的摄影师,一位年轻僧人,以诗歌以唐卡以修行以领悟, 一位以古法弹奏的老琴人。看她的文章,让人觉得安静,好像安妮跟你唠着家常一样在你耳边娓娓道来。

厨子名叫刘汉林,在山中有一座“醉庐”, 对于吃的,只求精,不求多。某日刘先生想吃一种野生鱼,早上三四点钟开车两百多里去找,找到,便大喜。在他眼里,发掘食材是一种乐趣,烹饪是一种乐趣,而吃到自己用最新鲜的食材做的菜,这种乐趣,更是翻了好几番。

那位回归农村的摄影师,出过一系列的作品,都赫赫有名,却依旧愿意回归农村、归于平淡,去感受乡间生活,他爱好练字,学的是柳公权的《玄秘塔碑》,字迹刚正。他攒了很多的空的玻璃瓶,准备一起做罐头,很多事情他都喜欢自己动手解决,收新鲜的橘子,做橘子罐头。“在乡下一个人生活,没有什么物质要求,像和尚一样,不需要太多的外界接触,他十分的享受这个过程。”他的《梦溪》系列装帧大方而考究,每套他力求书写的内容不一样,追求独特性。他爱捡拾瓷片,觉得现在时代物质消耗过度,人们在欲望中得不到真正的安稳,他认为人们应该珍惜已有的事物,珍惜地球上的没出资源,有感恩和平静的心态。

我十分赞赏两位的生活态度,于我而言,做到这样,却是困难的。我向往这样随心所欲的生活,无忧无虑,一切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但是我却是知晓这样是不现实的。这样的生活固然美好,未免太过理想化,唯有学习一门真正的本领,足够用它来养活自己,才能有足够的资金去过上随心所欲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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