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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条命猫

本文已影响 1.72W人  上官轩

处在青春年少的我们有着太多太多的棱角,我们不知疲倦地得到,然后又失去,最后叫嚣着争夺那已死的温柔,之后又在一场酩酊大醉后开始这种循环,不知疲倦,也不知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直到最后,才猛然发现,现在的自己离最初的自己十万八千里,而刚开始,要的只不过是一人心。

九条命猫

——致所有我们错过的那个人

我叫陶姚,他叫铭启。

第一次见他是在公家大院,我们一家还未搬进大院,老远便听见一阵欢闹声,很早爸爸妈妈就告诉我,这是一个大院,住了不下四户,有三四个孩子,都和我一样大,我记得那时我看着爸爸妈妈,用一种迷惑的眼神----和我有关系吗。而之后他们抚着我的头,“姚姚,很期待?没事,我们一过去就介绍小朋友给你认识,”“还记得李阿姨不?”妈妈把头伸到我的面前,“妈妈和她可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哦,她也住那,还记得小时候和你玩的铭铭吗?哈哈”妈妈自顾自笑了起来,“你们可是定了娃娃亲哦”妈妈笑起来,整个眼眯起来,成了一条缝。“孩子还小,给她说这些干啥?”爸爸笑着怪起妈妈来,“姻缘天定嘛,不过,咱家姚姚从小就喜静,不知适不适应,”爸爸有些担忧的看看我,“之前咱们住那没小朋友玩,也难免孤僻些,不过这下有熟人在一起,孩子方便学,玩。我们也省心了嘛”爸爸笑起来,心满意足。“恩恩”妈妈应和着,我呆呆的看着他们,不明白,听不懂。

进门后我看到一个胖胖的男生在院里疯跑,在看到新来一户人后,不害羞也不怕,停下来,叉起腰,神气地举起肉嘟嘟的小胳膊,用一种类似劫匪的语调“吼”到,“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这过,留下买路财!”之后学着那些淫贼的笑声吭哧吭哧笑起来,估计是气没接上,冷气进入剧烈咳起来,爸爸妈妈笑起来,“好可爱的小孩子。”我愣愣的看着他,脑袋里只有一个词“傻”。之后便是认亲大会,我记得最清的是妈妈让那小胖孩在我脸上亲一口,之后我就受到惊吓捂着脸哭了起来,然后惊恐的看着嘴里嚼着鸡腿的铭启一脸无辜的边嚼边看着我,一脸疑惑。之后好久我都没再吃鸡腿,一看到鸡腿,我就忍不住想起那油呼呼的嘴脸和肥嘟嘟的手指……

那年他七岁,我五岁。

我用了好久才把那个小时候的阴影消掉,我记得那时他已经长成了一米七五的个子,之前肥嘟嘟的小手也开始变得有力,那肥硕的身材也开始变得英俊,硬朗。

一个夏天的傍晚,我看着他在街角亲了一个女孩,然后牵着她直到看到我。我静静看着他,直到他答应给我买一周的冰淇淋我才答应不告诉他爸妈,然后我就笑了一周,那时他每天的早饭就只是一个包子,豆浆都免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那时他看到我喝豆浆时猛咽口水的巨大声响,那时我不懂,单纯的以为是风声罢了,那段时间,我每天都期待放学,这样就能看到他满脸黑线的站在我们班门口,更重要的是,那意味着一根冰淇淋……

那年他十四,我十二。

他在初三那年留了一级,于是他初三,我初二,我年级第七,他第800,我记得最深的是他在被年级通报批评和那个女生分手后整整沉闷了一个星期,不言不语。我用了所有我能想到的办法逗他笑,可是他总是呆呆地望着窗口,如此直白地忽略我。直到有一天,他拿着考了50的数学卷子来找我,一把把卷子拍在桌子上,直直地看着我,用一种毋庸置疑的口气一字一句地说。“教我数学!”我怔了下,第一次见他如此认真,我看着他,点点头。

那年他十五,我十三,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无所谓的他也可以那么认真和坚毅。

我和他考到了同一所高中,他收起了他所有痞子习性,开始学会帅帅地把球投进篮筐,开始学会慢慢地把心收到学习上,开始慢慢地得到老师的赞许,开始慢慢地绅士的笑。我高一那年他高二,我开始看到每次考试后他的成绩总在第一个,开始听到身边女生对他的赞美,开始收到同年级女生托我这个“妹妹”给他带去的粉红皮的书信。

那年他十七,我十五。

在我高三那年,他总在月末个给我发封明信片,以一个大哥哥的身份告诉我努力学习,大学是一个更高的平台,那些日子,他的那些书信伴随了我一个又一个失眠和夜读的日子。然后,他告诉我,他恋爱了,对方是一个江南女子,温婉,大方,识大体,他笑着调侃我说不向我这男人堆里长出来的女孩子,粗暴,野蛮,不讲理。他的一句玩笑,我竟沉默了好久好久……

终于,我也考上了他的那所学校,刚到学校是他和他女友接的我,我看着那女人温柔的对他笑,心里苦苦的,是的,我们的差别如此之大。

我大三那年,他和他女友分手了,我看着他一杯一杯地把啤酒灌倒肚里,心里像千只虫在挠,我一把抓过酒瓶,不由分说先干了一瓶,那是我大学里第一次喝醉。之后室友告诉我,那天他看到帅帅的学长背着我一脸无奈和担心地安排她们怎样照顾我,心里有种甜甜的感觉。

那年他二十三,我二十一。

最后他结婚了,我看着喜帖上用楷书写的铭启,突然发现,心里有点失落,我借口有事没去,爸妈回来后说铭启很失落,结束时还专门让他们带一份喜糖回来给我,我傻傻接过,尝了一块,苦的。

那年他二十六,我二十四。

由于工作需要,我换了号,离开了家,与之前的所有人都断了联系,包括他,我曾踌躇还要不要把新号留给他,但总是感觉到有点开不了口,于是,独自来到陌生的环境中开始结交新朋友,开始学会不再那么想念当初的自己和那段泛黄的日子。

那年他四十二,我四十。

我从父母口中听说他在一场车祸中遇难,留下一个孩子,一个女人。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愣了一下,一句话没说,我在母亲的叹息中走回屋,我对在厨房忙碌的老公说,有点不舒服,不吃晚饭了,他连连询问,我只是扯出微笑勉强应付。那天我上床很早,直到凌晨五点,才昏昏睡去。

那年我五十,他已经去世十年了,偶然间翻理旧时明信片,厚厚的占满了整整一箱子,我将它们放在地上铺开,那些照片经过了岁月的漂洗,露出落叶一般的黄色,看着每一页页脚的小小的几乎快要消退的印记,tyily,我笑了,终于我明白了什么,可是一切都不重要了,不是吗?

那年我八十,坐在摇椅里,慢慢想着往事。他应该八十二了,想到这,我吃力的笑了。抬头,金黄色的阳光簌簌落下,小绒毛似的,蓝天下仿佛看见了那年他用油嘴亲我时样子,那时的我们,天真美好,我闭上眼,感觉好累。

那天,我做了个梦,梦里,他牵着我小手,撅着嘴说,“别要那个,我钱不够。”

如果我们都有猫的九条命,来生,你渡我,可愿?

彼时彼年,相生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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