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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读书笔记作文集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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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书笔记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读书笔记作文集合8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我觉得这篇文章写的很生动,让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名叫桑桑的小男孩在他上六年级发生的事情。书里面的每一章都主要介绍的是一个人物以及发生在他的朋友身上的一些事情。他们都在演绎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他们每个人都有着高尚的品质。到了六年级结束的时候,桑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中学,,桑桑的父亲桑乔被派到外地学校当校长,桑乔以及桑桑一家要去另一个陌生的地方。桑桑有着高尚的品质:乐于助人、有同情心。有一次,秃鹤带了一顶的帽子,向操场走来。大家的目光全被转到秃鹤那边去了,桑桑十分气愤,便搞了一个恶作剧,让秃鹤找不到他的帽子,秃鹤便告到桑桑家去了,桑桑后来也向秃鹤道歉了。

这本书都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个道理,我们应该省吃俭用,不要浪费,要想想看,这份钱是家长辛苦赚来的。

桑桑亲眼目睹了这一个又一个的动人的故事。这六年,是桑桑接受教育的六年。我相信,我们平时的生活中,就有许多这样的人,例如:老师、父母、同学,当然还有陌生人,在他们身上也发生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我们应该留心观察身边的这些人,向他们学习,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我懂了为别人付出是会受大家的尊重的,帮助别人。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在老师的推荐下,妈妈给我买了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桑桑,他是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麻油地小学的教室在一片草房子里。

桑桑非常顽皮,他把班上一个叫“秃鹤”的小秃子的帽子放到了学校里的旗杆上。在广播操比赛上秃鹤则故意捣乱。当学校排戏时,里面一个角色是秃子,没有人能胜任这个角色,秃鹤则自告奋勇。演出很成功,秃鹤又在同学们的心中恢复了良好形象。

纸月的离去,白雀和蒋老师的故事,秦大奶奶的去世,杜小康的辍学,细马的孝心,温幼菊老师的药寮……一件又一件的事情让桑桑长大了许多。

六年的时间过去了,桑桑考上了一个好初中,桑桑的爸爸也因工作出色被调走了,他们就将离开麻油地了,桑桑向麻油地所有老师,及他们班的同学一一做了道别。

桑桑走了,但是他的脑海里却有一串美好的记忆。我相信,他的心并没走,因为他对这片草房子有着深厚的感情!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星期一中午,我们全体二年级,去看了一场非常精彩的电影,电影的名字叫《宝葫芦的秘密》。

在《宝葫芦的秘密》这个电影里面,我感到特别精彩的一个地方是:那个小男孩想让宝葫芦给他那张考试卷的正确答案。

宝葫芦看到一个小女生的卷子上的题做的全对,宝葫芦就把那个小女生卷子上题目的答案转移到了那个小男生的卷子上,连名字都跟那个小女生一样的呀。当时,我就感到那个宝葫芦真的是没有脑子,没有想到,它真的是没有脑子的葫芦。

那个小男生知道要靠自己,他开始努力了,最后得了游泳比赛的冠军。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要看自己的努力、练习,才能取得很好的成绩。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六一儿童节我看了《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时英国社会堕落与xx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有一天,小红帽的妈妈生病了,为了给妈妈治病,小红帽去大森林里采草药。她高高兴兴地哼着歌,走在林间的小道上,走着走着,突然迷路了,她心里有些慌,绕着森林走了一圈,也没找到出口。突然,身后一声怒吼,小红帽回头一看,竟然是一只大老虎,她马上跑了起来,大老虎也紧追不舍。渐渐地,小红帽没力气跑了,老虎追了上来,一把抓住她,小红帽想让老虎放了她,便对老虎说:“老虎先生,求求你,放了我吧!”老虎装作没听见,想:“刚刚吃了一顿美食,现在又来了一顿美餐,真爽啊!”于是,老虎张开血盆大口,正要把小红帽吃下去。就在这时候,狐狸赶来了,对老虎说:“老虎兄,你别吃她了,她还要照顾她生病的妈妈呢!”老虎想了想,说:“好吧,这次看在老弟的份儿上,先放了你。”小红帽对狐狸说:“谢谢你,狐狸先生,我会报答你的。”狐狸笑了笑,就走了。

过了几天,狐狸出来玩,不小心掉进了猎人的陷阱,它大声地喊着救命,小红帽听到了,连忙跑过来,对狐狸说:“你不要害怕,我会救你出来的,放心。”她先找来几根藤条,打个死结,把藤条放入陷阱里,让狐狸拉着,把它拉上来。狐狸高兴地对小红帽说:“谢谢你!”

从此,狐狸和小红帽成了一对好朋友。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我喜欢,读过的书有很多。《狼王梦》、《孙子兵法》、《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可我最喜欢的是最近刚刚读过的《西游记》这本书。

《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讲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他们一行四人,一路降妖除魔,上刀山下火海,一路非常艰辛,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有几个故事我特别喜欢,第一个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在这个故事里充分展示了聪明调皮的孙悟空。他不仅把天庭弄的一团糟,连神仙都斗不过他,还在如来的手掌上撒了尿,在上面写着孙悟空到此一游。结果受到的惩罚是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最后被唐僧收去做徒弟。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尺度,不能随性而为。

还有一个故事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得知唐僧要从她家经过,听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就变了三个不一样的人去骗唐僧,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看穿,唐僧却不知道,还赶走了孙悟空,最后被抓了,才知道自己错怪了徒弟,并向孙悟空道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说的话。

读了这本书,我都入迷了,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并懂得了很多道理,还认识许多不认识的字,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来充实自己。怪不得古人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书笔记作文 篇8

《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这是我读完这本小说后最大的感想。

文中一开头就写主人翁阿米尔在美国接到他父亲生前一位好友拉辛汗的电话,拉辛汗希望阿米尔能回到巴基斯坦看望自己。阿米尔在此陷入深深地回忆之中,他说十二岁的那一幕才使自己成为现在的自己,这次回到巴基斯坦是一次精神上的自我救赎。读到这里我就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好奇在阿米尔的童年发生了什么刻骨铭心的事情使年到中年的阿米尔还耿耿于怀,带着这样的好奇心我决定继续探索下去。

于是,我跟着阿米尔的回忆回到了他的童年时代。十二岁那年,阿米尔是阿富汗富家少爷,他与父亲仆人的儿子哈桑是很好的朋友,哈桑愿意为阿米尔做任何事情,从来不会背叛他。在父亲的心里,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勇敢如己,但是阿米尔却更喜欢文艺类的东西。阿米尔明确感觉到父亲对自己的疏远,反而更加呵护有担当的、勇敢的哈桑。阿米尔急切的想证明自己,想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他试图改变自己在父亲心目中的形象。他想在阿富汗一年一度的风筝大会上获得第一名,这样他就会得到父亲的认可。在风筝大会上,幸运的阿米尔在哈桑的帮助下获得了风筝大赛第一名的殊荣,但是就是这件事改变阿米尔和哈桑关系。在哈桑为小主人追到那只被割断线的风筝时,他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要他交出风筝,但他此时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安危,他誓死要为主人追回风筝。就这样他被这些富家子弟施以暴力,而此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时还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此时我的心在滴血,一个为对方愿意牺牲一切,另一个却选择逃避,这让我思考什么是真的友谊。

哈桑为了小主人,选择了沉默,独自承受着来自心灵上的煎熬。他渴望等到阿米尔的忏悔,哪怕是一点点歉意。然而得到的却是来自阿米尔的再次伤害。在风筝大赛后,阿米尔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父亲的肯定,但是那天的那一幕让他无法面对为自己付出一切的哈桑,他开始躲着哈桑,渐渐地,他萌生了让哈桑离开自己家的想法,好摆脱这种尴尬的局面,得到心灵上的解脱。于是,阿米尔把父亲送给自己作为生日礼物的手表趁哈桑不注意时放在哈桑的铺子上,希望以此来证明哈桑是个盗窃犯。最后无法忍受阿米尔对哈桑父子的XX行为而离开了庄园。虽然阿米尔的父亲一次次真诚的挽留,但却怎么也留不住伤心的哈桑父子。在这里,我为阿米尔感到耻辱!我想我不会原谅他的。

后来,阿富汗局势动荡,阿米尔举家迁移到美国,我以为哈桑付出就会以这样的结果而结束,但是还好这次阿米尔没有再次让我伤心。他以为时间会冲淡一切,但是回忆总会不经意自行浮现。童年的事让阿米尔内心备受煎熬,他一直都想找机会赎罪。到后来,阿米尔获知哈桑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阿米尔从开头的拉辛汗的电话中了解到哈桑的糟糕状态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时间是洪水猛兽,战乱让阿富汗民不聊生,他看到自己荒废的家,也得知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但是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落到阿米尔儿时宿敌的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一直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但是这次,他选择了面对,开始了真正的救赎。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阿米尔最后费劲周折找到哈桑的儿子,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摆脱了心中的恶魔,重新找到真正的生活。虽然,这个结局没有中国式的大团圆,但作者却将人性的弱点刻画的入木三分,能真正的描绘出阿米尔或是所有人内心救赎的一个过程。

读这本书时,有时会联想到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例如,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对往事的自责,有对犯过的错的救赎的心理,在真本书中尼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为有些事情就是人在两难时刻不自主流露出来的最自然的想法,不得不佩服作者扑捉心理的能力。最感动的是哈桑在为阿米尔追风筝时说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人生在世如果能遇到这样的一个朋友,别无他求。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身旁的每一个朋友,要勇敢的去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你的内心也有像阿米尔一样的令你久久不能自拔的事情,就勇敢的站出来追到那个飘忽不定的风筝,获得内心的安宁!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知识我们,没有阿米尔那样的决心和经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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