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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有眼参考

本文已影响 2.52W人  云淡风轻

2000年的三伏天,当时正值六月末端,天气特别炎热,冀东南的天气热的似火,我一个来自鲁中的女孩经受不了北方的灼热空气,就带着孩子回到了家乡——鲁中的一个小城市,

苍天有眼

城市虽小,在我们当地却非常有名,被国家命名为国家级花园城市,我一直为自己生在这个城市而荣幸•自豪。走到哪里我首先介绍自己的故乡,心里甜滋滋的。

可是这一年却留下了心中的阴影,每每想起,眼泪就忍不住打转,最后还是忍不住滚滚而落。

六月二十六日,我带着孩子回故乡,到家歇了一天,串完亲戚,和父母兄姐聚在一起天南海北无所不谈。开心的话语不时在房间里飘出,引来了许多的鸟儿在房顶上空盘旋着,发出一阵阵愉悦的歌唱,我沉浸在和亲人的团聚中,心情高兴地如脱笼的鸟儿。

正当我们一家欢聚一堂,笑逐颜开时,邻居大妈急匆匆的来找我父亲,她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本村的爱林家的大女儿梦涵失踪了!我们全家都浑身一凛:孩子才十六岁啊,平日里说话很少,常在学校里读书,而且学习很优秀,刻苦,不会干出象社会上没人管教的女孩子的事情来的。

爸爸和哥哥二话没说,起身就朝外走,我们也随后急忙走出家门,赶到了爱林家。爱林姓沈,字,爱林,一米七的个头,黑黑的,满脸一副忠厚相,见了谁都是一副笑模样,村里不论有谁求他帮忙,不论他多忙,放下自己手中的活计,就先去帮助求他的人。会一手拿手的好本领——砌墙砖。不论谁求他,有求必应,有人戏谑的称他是庙里的活神仙。像这样的人应该是万事风顺的,老天这是怎么了?我边想边走近了爱林的家门。

只间屋里布置清新,四周的墙壁粉刷的亮晶晶的,红红的隔断门隔断着空间,使大的房间分成了四个空间,浅草绿的地板砖映得屋子里分外的干净,简单有序的家具,墙角处摆放着几盆吊兰,一张大大的全家福悬挂在正屋的北墙上,一家人笑呵呵的,幸福写在脸上。整个屋子里一派春意莹然。

爱林像往常一样不说话,只默默的抽着两元钱一盒的北戴河烟卷,媳妇春杏在一边嚎啕大哭,哭的一屋子人都陪着掉眼泪。这时,村里最有威望的张大爷一语惊醒梦中人:“还在这儿哭,抽烟,还不去报案!”大家才回过神来,分头匆匆的去找人的找人,报案的报案。

我用眼角扫视了一下屋子里,只见满屋子就只剩下爱林的堂弟爱华,当时,我心中没来由的一震,转迅即逝,直到后来破案,我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有那一震了。

村里的父老乡亲,亲朋好友,全部出去找人了,找了二十几天了人还没有找到,法院的告示贴满了各个城市,人还是一点下落也没有。人们不禁泄气了,爱林两口子也像霜打了的茄子——焉了。甚至放弃了找女儿的想法。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日,转眼到了鲁中传统的节日——七月十五。这是一个鲁中地区每年必过的节日,每家都敬奉祖先,在堂屋里摆放一桌子的美酒佳肴,放几双红红的筷子,倒几杯醇醇的美酒,从早摆到晚,直到放了爆竹才收拾起来。也许是鬼节气氛的渲染,也许是没有人性的凶残激怒了苍天,那晚狂风四起,地动山摇,顷刻间下起了瓢泼大雨,暴雨整整下了四个小时,淹倒了许多的房屋,树木不知被狂风拔起了多少棵,横七竖八的躺倒在地上。

轰隆一声,爱华刚垒砌不久得院墙,在雨水侵泡中倒塌了,爱华慌慌的从屋里跑出来,在砖堆里寻找着什么,一会又跑回屋里,心神惶惶的,坐卧不安。不时看看窗外,抬头望望天空。心里也不知在想什么。

第二天,太阳又睁开了熟睡的眼睛,天空格外的蓝,白云高高的悬挂在天空,冲着大地开心的微笑,似有什么开心的故事要讲述给世界听。天刚朦朦亮,爱华的邻居二狗闲着没事,看到爱华的院墙倒塌,就想着来帮点忙蹭口饭吃。

提起这个二狗,村里人没有不烦他的,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年过三十还没娶上媳妇,用他的话说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什么老婆孩子都是胡扯!一个人多自由,一个人的世界想干啥干啥,我就是全家,全家就是我!”

这话成了他的座右铭,在村里疯传着,人们把这话当成笑柄,时常拿这话来取笑他。别看他游手好闲,心肠很热,不论谁家有大小事,他总是跑在前头吆三喝四指挥着人们干这干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二狗干别的不行,指挥起人来那是头头有道,时间长了,人们也就认可了二狗的能力,自然而然二狗也成了村里的一种人物。

“二狗你来干啥?我今天有点不舒服,不想待客!”爱华见二狗来了,起身挡在屋门口,想把二狗挡在门外。“你这就不对了,咱俩这么好的关系,你不让我进门,你让谁进呀?

难道你想让春杏进门?别妄想了,人家已经有两个女儿了,你到现在还不结婚,真有你的,想学我?你有那么大的胸怀吗?别自欺欺人了,随便找一个结婚得了!”二狗自顾自的说着话,抬腿就要迈进爱华的屋门。

“你滚开!你这变态的家伙!”爱华圆睁着双眼,满眼血红,双拳紧握着,似乎要把二狗生吞活剥了似的。

“好好,我滚,我马上滚。”二狗看着爱华反常的样子,识趣的往后退了几步,转过身来走出了爱华的大门。站在墙外,心里想着爱华的神态,越想越可疑,可又想不出哪里有怀疑的地方,摇了摇头,往前走了几步,爱华的院墙倒了,不小心脚底下被砖绊倒了,摔了一个“狗啃屎”,突然,他闻到一股怪怪的味到,看了看身边没有粪便什么的,他转头四下望瞭望,突然在离他不远处的一堆砖缝中,他看到了一个塑料袋,里面鼓鼓的,象装了什么东西,大概怪味就是从那里跑出来的,我过去瞅瞅是啥东西。

二狗边想着边爬起来一瘸一拐的走到塑料袋的方向,伸手不假思索的解开绳结。“我的妈呀!”二狗激灵灵打了一个寒战,他看到了一节腐烂的胳臂连着一只手掌,“嗡”的一下子,二狗脑袋炸开了,脑子里嗡嗡地响着,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可是又确确实实摆在面前,容不得你不信。二狗定了定心神,稳定了一下情绪,又连续的在砖缝里找起来,陆续的找出几包塑料袋,不用说里面的东西可想而知了。

二狗撒腿就往村办公室跑,路上摔了几个跟头,已数不清了。“快,快,快去爱华那里,我发现了一样东西,在,在,在他家的,他家的院墙里。”二狗一步跨进村办大门,就语无论次的嚷着,办公室只有支书张大爷在值班,看到二狗一身的泥,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二话不说就急匆匆的赶往爱华家里。心想爱华一定出了什么大事。离爱华家不远,就闻道一股异样的味道,看见爱华正匆匆的搬运着,满头大汗。“爱华,你干什么!你搬运的是什么东西?放下!”支书一声断喝,爱华手中的袋子应声而落,绳结啪的一声断裂,一截腐烂的大腿跃然呈现在面前。

“你,你好啊!”支书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他想不到这个有前途的孩子会干出这样的事来,不禁老泪纵横。

支书虽姓张,却是看着爱华长大的,和爱华的祖辈关系非常融洽,爱华没事经常跑到张大爷家玩,张大爷没少疼了他,什么好吃的都给他留着,就像疼自己的孩子一样疼他。

爱华天生聪明,勤奋好学,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认定的事都要问个究竟,一副不到黄河不死心的执着,生就的一副好嗓子,唱歌跳舞,有时还偶尔抒发一下感慨,在县城刊物上登几篇豆腐块文章,人长得也帅气,浓浓的大眼,斜挑的剑眉,一米七五的个头,白皙而又娇好的面容。迷恋了不知多少美丽的少女的心扉,早些年说媒的挤破了门槛,可爱华就是不应声,说自己心里已经有人了,劝急了就收拾行李离家出走,就这么一个独生子,哪舍得让他离开,父母无奈,只好由着他的性子了,一直到现在,也没看见他成家,也没有人再给他说媒了。就这样,父母给他盖了三间瓦房,让他独住一个小院,用他父母的话就是眼不见心不烦,爱成家不成家了,随他吧。这都是自己造的孽,自己好好积善缘吧。期待儿子有一天能给他传宗接代,也好让自己百年之后能对得起列祖列宗。

一辆警车呼啸着驶进了村子,惊动了所有村里的人,来不及多思考,人们三三两两的赶到了警车停驻的地方,现场的景象惊呆了所有人的目光,张大着嘴巴半天合不拢,想哭又哭不出来的情绪压抑着在场所有人的心扉,只见一堆白色的塑料袋里包裹着一截截的人体的残骸,腐烂的味道弥漫着整个空间,可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

法医带着专用的手套,把一截截肢体重新排成人型,拍照化验,作记录,这时一声悲伤地哭喊从人群里传来:“女儿啊,你走得好惨啊!以后我怎么过啊,老天,你要惩罚就惩罚我吧,她还是一个孩子啊,你睁开眼啊!可怜可怜我吧,白发人送黑发人啊!呜呜呜•••••”

一男一女都四十二三的年纪,嚎哭着冲到残骸的面前,抱着一截尸体深深的抚摸着,痛不欲生。这时响晴的天空突然又布满了阴云,继而刮起了一阵狂风,树木啪啪作响,大风过后天空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雨滴落在在场每一个人的身上•脸上,和着雨水哭泣着。

人们的心麻木了,想不到被村里奉扬的才子,竟然干出了罪恶的勾当。把他挫骨扬灰都不解恨,许多人在心里这样想着。悲伤的哭声一直在村子上空盘旋着,平常叽叽喳喳的鸟儿没有一点声音,好奇的看着这些落泪的人群。

一副程亮的手铐戴在爱华的双手上,接着被塞入警车,载着满村人的惋惜和痛恨,呼啸而去。

不几天,在风景秀丽的山岭上,多了一个用水泥和砖垒起的新坟,里面承载了美好的祝愿,金黄的鲜花围满了整个新坟,祝愿着幼小的灵魂静静地安息吧!明天你会有更美好的未来!。

故事写到这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带着自己的一份冲动,我又回到了娘家,去看望了沈爱林一家,又去安慰了爱华的父母,最后去监狱探视了爱华,马上要执行枪决了,村里也没有人去送行,我就全权代表乡亲们吧,送一份祝愿:希望他在那边好好改造,彻彻底底反省自己的极端恶劣行迹,来世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有知识的人!

在监狱爱华悔恨着向我诉说了他犯下的过错的由来,原来他一直在心里爱着女孩的母亲春杏,他们年龄相仿,也很谈得来,但是两家很早就有嫌隙,父母一直不和春杏父母说话,

每每提及和春杏的婚事,父母就激烈地反对,曾经两次自己带着春杏出走他乡,但都被父母以病重为由,哄骗回乡,春杏在她父母威逼利诱下,无奈嫁给了村里的老实人——自己的堂哥沈爱林,可为爱执着的爱华说什么也不再娶妻生子,他在心里还是一直深深地爱着春杏,每天只要见她一面自己就很满足了。有时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就想约她出去走走谈谈心,可春杏死活不肯去,春杏是个守妇道的人,农村人的俗语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的观念根深蒂固。已经凝固在世代人的思想中。在众目睽睽之下春杏哪敢和爱华一起散步谈心。

一次次邀请一次次失败,在爱华的心中蒙上了阴霾的影子。可他是个被村里人公认有文化的人,有超强的自制力,他还是一如既往的远远的看着春杏,在心里默默的爱着她。

六月二十五日,爱华在家和朋友喝完酒后,聊了一会儿,朋友告辞离去后,爱华关上大门,刚想睡觉,就传来敲门的声音,爱华开门出去一看,是春杏的大女儿梦涵,正值青春期的女孩长得特别水灵,而且特别象春杏小时候的模样,亭亭玉立,欢快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白皙的面容如刚出锅的豆腐,嫩白嫩白的。爱华看到这里,不禁咽了一口吐沫,心想:这妞长得还真象春杏年轻时的样子,出落得这么标致,真便宜了爱林这个蠢材!想归想,他还是把梦涵让进了屋里。

梦涵今年读高一,成绩不是特好,也能说得过去,特别热爱作文,写感想之类的文章,今天她读完一篇散文后,感觉很深奥,自己弄不懂表达的含义,就瞒着妈妈来找爱华叔求教,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一去竟让自己永远地离开了喜欢而又充满幻想的世界。

“有事吗?”

“嗯,这篇散文太深奥了,我弄不懂它表达的意义,你给我讲解一下吧。”

“坐下吧,拿来我看看”。

两人一问一答的说着话,不知不觉间已过了两个小时,梦涵坐在爱华的身边,听着他的讲解,脸上不时露出笑嫣。爱华用眼角的余光扫视着女孩的胸部,那微耸的山峰,傲然屹立在平川上,如一朵娇羞的蓓蕾含苞待放。爱华感觉自己的血脉喷张了,体内熊熊的烈火不听使唤的燃烧着,刺激着他的神经,他开始浑身发抖,手不由自己的摸向了面前女孩的胸部!“啊”一声女孩尖利的呼叫响了起来,本来还有点理智的爱华这时慌了,借着酒精的浓度,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一把抱住了女孩,发泄着久积的兽欲,女孩挣扎着,哭叫着,手脚乱舞着,狠命的撕扯着男人的头发,这一下,男人彻底的失去了理智,睁着血红的眼睛变成一个狂徒,他一拳打昏了女孩的头部,迅速的扒下了女孩的衣服,实施着禽兽的暴行,完事之后,他感觉后怕起来,一种罪恶的念头在心底邪恶的诞生,他迅速找来一件破衣服,塞在女孩的嘴中,用一把常用的铁锤狠狠的挥向女孩的头部,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葬送在恶魔的手下。惨无人寰的恶念还在继续滋生着,砍刀一下下切割着尸体,也葬送着自己的灵魂。

一张满眼热泪的脸庞清晰的在我面前凝固了,我后退了几步,说不清是痛恨还是同情,眼泪在心里打转着,最终还是顺着脸脥流了下来,我尝了尝自己的眼泪品不出是何种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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