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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却不了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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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联:诸葛心中雄图,欲灭操,东风聚;下联:李白口里绝句,能怀古,格律兴。

忘却不了的记忆

不知道这是谁的创意,把11.11称作光棍节,也许是为了遮掩这一天带给全中国所有光棍们的失意,曾几何时,这个日子演变成了购物节。这真是光棍们带给商家的特大福利,伴随着光棍们的愁眉苦脸,迎来的是商家们的眉开眼笑。

昨天晚上我借着购物节打折,又网购了好几件商品,不过买的都是能入口的食品,终于克制住买衣服的欲望了,但愿以后再也不为买衣服所动。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不是过了一个满意的购物节,总觉得心里有放不下的一件事,不用想,还是忘不了这是光棍节。

今天早上看到了丁丁发的朋友圈,她说:忙碌了一天,还是没有忘记。直到今天仍旧想起那年冬季,你穿着一身蓝色的羽绒服,站在街边等我下车时的样子。2001年,2011年,2021年……记忆从未变过。认识一个人,可以影响你多久?10年,20年……无论你在哪里,愿你一切安好……我很好,也会想念你……

丁丁还在桌子上摆了一个生日蛋糕,点燃了蜡烛,窗外是万家灯火,窗内是一片寂寞。我知道她忘不了他,所有与他接触过的人都忘不了。20年前我问过他有没有女朋友,他满眼忧伤告诉我没有。他离去后几个月,我到他租住的房子处理他留下的物品,第一次遇到了丁丁。

以前他没有向我提起过她,所以我不知道她是谁,从她的眼神里我觉得她爱他,后来我问过她,他离开之前你告诉过他要与他交朋友吗?她说当然了。他接受了吗?没有。可是,他已经在她心里成为了永远的思念,甚至至今她都单身,苦苦在等他回来。我说你别傻了,赶快嫁人吧。她说不求嫁给他,只求见他一面。

看到她发在朋友圈的这段话,我心中难过,眼泪都下来了,我俩是忘年交,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无话不说,只要他有时间,不管在什么地方,总要跑来找我,聊上好几个小时,临走时还一步三回头,意犹未尽状。

我在丁丁的信息下留言:我想起来的是他曾满眼忧郁告诉我,他的生日是11.11,告诉我这一天是光棍节。写过这段话以后,过去三个小时了,她一个字也没回复我,该不会怀疑我是她的情敌吧。这怎么可能呢?

分别的那一年,他只有22岁,我44岁,我们是真正意义上的忘年交,虽然什么话我们都敢说,但是什么事都不做。我儿子叫他哥哥,他叫我大姐,我让他叫我阿姨,他看着我,看了又看说:什么阿姨呀,你有那么老吗?现在想起来,乐极生悲,他那么年轻,却消逝得无影无踪,我已经老到奔七,却还在怀念他,人生啊,总有令人不可捉摸的地方。

这个该死的11.11,要是没有这个日子,是不是就没有今天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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