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生活随笔

金色的时针分针和秒针

本文已影响 1.98W人  钟先生

在花上三个多小时读完村上的处女作《且听风吟》后,我全然不理解这部不到七万字的小说里,说了些什么。我只记得有个我的人二十一岁,有个厌富的富二代鼠,杰氏酒吧和一只手只有四根手指的年轻女子,右乳房下边的浅痣,茸茸的耻毛像洪水过后的水草般齐整。当然还有一幅画面,大学校园里的树林里,吊着一个死去的女人,因为放假的关系,两个星期后才被人发现。这和在《挪》中,用绳子自缢和割腕相对比,要诡异的多。

金色的时针分针和秒针

我在夜幕刚刚降临这座城市的上空之时,换上黑衣黑裤,一双买了许久才穿的平底布鞋出门,跳上华灯初上的大街,来往的车流像是低飞的手电筒在街面快速游走,淡淡的雾气笼在低垂的夜空。拆开刚从便利店买来的香烟点上,吐出一团烟雾,刚刚逃离我的嘴边,又被我吸回肺叶里,一丁点也不剩,戒掉两年的烟,又重回我的指尖,向我宣告着失败,或许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会又将它戒掉,这对我来说应该不算难事,因为我对于自己,是能下得去狠心的。

原计划是去银行的自助厅,往银行卡上存上几百块,用于购物。但在我跨出小区楼盘不到两千米后,便放弃了这个想法。取而代之的是或许我该去书店,走进还未歇业的书店,这才是我真正想干的事情。平底布鞋让我感觉像是踩在棉花铺就的地上,不由得我放缓脚步,不太情愿的享受这舒缓,但总感觉是自己无力的躯壳和酸疼的腰作祟的原因。我走过树影婆娑的墙脚,凹凸的水泥和石板相间的地面,一步一步接近这座城市的中心地带。

我在这里生活快六年了,却依旧有很多的街道对我来说是陌生的,还好我有还算不错的方向感,穿过陌生的街道,总能走到自己熟悉的地方。一块不大的广场上,一群老头老太在疯狂的舞动,伴随着不太悦耳的巨大音乐声响,我从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身旁走过,身材还不错,面容还算好,正专注地跳着健身操,身后两米的地方,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小男孩正欢快地胡乱跳着。我穿行在这些行色的人群间,伸出左手拒绝了一个怀抱一大叠宣传单的大妈,递过来的一张宣传册。

穿过广场,街道两旁的榕树遮盖了昏黄的路灯,并未影响到它的繁华热闹。我从一间接一间的铺面前走过,我坚信自己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我的脚在云端里穿行。每次走进书店,总有炎热的感觉,是没有空调的原因还是满眼的书迸发着火热,我不得而知。这是我这几年唯一会去的书店,走过门店,我径直走向了分类并不明确的书架,在店的最右里角落,我在那里发现过《灿烂千阳》,《群山回唱》和《追风筝的人》引领我走进了遍布疮痍的阿富汗,至于那部《挪》像它非也上的书评一样,你可以把它当做自慰的书,但我看到了什么来着——用人性,爱情,性爱和死亡浇灌成的青春——《挪威的森林》。这是我在第一次接触到村上时发自肺腑的感叹。

我的额头的鬓角处溢出了腻腻的汗液,这在我用手背触碰到之前,并未发现,背部湿透了衣衫的感觉,让我不适。我闻到了因为体温升高,衣服渗透出的肥皂的气味,比汗味好多了,却依旧让我觉得尴尬,尤其是在一个颇有姿色的女人贴身站在我背后挑选着书刊时,我一如既往的觉的这家书店的过道过于狭窄。我在老地方发现了《风》,侧边印着村上和林少华先生,像是饥渴时,发现一瓶冰镇可口可乐。随即抽出,捏在手里,我没有在书店细看书本的习惯,而后,我来回转身,用眼睛细细地搜索着其他理想中的书名,在齐膝盖的地方,一本书皮精美的册子,闯进我的眼睛里,淡绿色的书皮,川端康成的《雪国》,一部代表作。粗略地看过封皮后,又将它放回原处,虽然有些不情愿,但它今天不在我的计划之内,让它再等待我些时日吧。

在经历了沪市从五千多点下探到两千多的惨痛经历后,我有些厌倦了k线图和成交量,但不得不再从经济类书架上抽出一本实战技巧类书籍,这让我感觉从一串串数字上流失的人民币,在不远的将来会再溜回来。巴菲特和罗杰斯的话金光闪闪地印在这本书的背面,跟它磨砂材质的封皮一样刺人。

握着两本书钻进声色的人流中,继续着和陌生人之间眼光交接的游戏,对上年轻女人的目光占绝大多数,之后落荒而逃的也多数是这些陌生的女人,我那不愿逃离的目光里,透着深邃还是忧郁,或者平平无奇都不可知,在这瞬息渐逝的遭遇战中,我是胜利者,也是陌路人。

在这样的夜晚里,金色的时针分针和秒针,从未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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