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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理解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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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收拾书架,找到了那本封面已经落满灰尘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是我较早接触的几部优秀小说之一。

我所理解的文学

还记得小时候选择这本书来看是因为它的名字,“少年、奇幻之旅”这关键词简直是一部热血冒险类的漫画啊!迫不及待的去翻阅它,每晚睡前看一点点,带着对下一节故事的奇特想象,进入梦乡,好像这样在梦中我所有的幻想就都会一一上演,好像这样我就可以和主人公圣地亚哥一起去下一段的寻宝之旅。这本小说篇幅短小,故事精炼,可当时的我仍是花了近半个多月的时间才读完。读过之后,便被圣地亚哥所经历的冒险之旅吸引,虽然明白现实生活中的我不会有那样的奇遇,可却像有魔力似的让我不曾停下前进的脚步,一直追寻,始终坚信我想要的还在前方,除了这浅而易见的道理外,便没有更多的认知。

直到高考结束,我才重拾这本书,再读它,只用了短短几天的时间,却有了新的体会与感悟。

它不单单是在讲寻梦经历,更多的是通过这教我们倾听内心的声音,教我们敞开心扉关注他人,关注身边的一草一木甚至一粒沙,教我们关注现在,教我们追随梦想,教我们去爱,去行动。它将关于梦想,关于爱情,关于生命的巨大命题寓意于简单美好的故事中,让“一个寻找宝藏的故事,变成了一个关于人类生命深厚尺度的寓言。”而且金句频出,随手摘抄一段都是经典。“如果你把还没有到手的东西许诺出去,你就会失去为得到它而努力的愿望。当你渴望得到某些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协力使你实现自己的愿望。”这是书中我很喜欢的一段话。

我很有幸能读到这本书,并且选择在多年之后重新阅读这本书里讲的道理其实大家都懂,可当我真正从故事中自己领悟出时,那一瞬间仿佛自己窥见了这个世界的奥秘,那感觉不可言说。

我所理解的文学就应当如《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样,时时可以读,时时不同感。年少时不觉得晦涩难懂,甚至带有一丝丝的趣味,满足儿时阅读所需;青年时重新品读也不会觉得幼稚平庸,反倒顿悟一番,余味无穷。

文学不应有好坏之分,却可以区分经典与否,《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1988年出版后,便风靡全球。三十多年过去了,时至今日,它非但没有被世人忘却,反而愈发有光彩魅力吸引着众多读者,这便可称之为经典。

现今,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网络文学应运而生。我也时常利用闲暇时间通过手机等电子设备阅读一些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的文字。诚然,这些作品初读过后的确会唤起你的共鸣,另你想起自己曾经某些类似的经历,或者你曾发出过的类似感叹,一瞬间让你意志消沉,下一秒又让你斗志昂扬,可这一时的激情热血过后,它又带给了你什么?你既没有二次阅读的兴趣,又不会因一时奋发向上改变了什么,你又回到了平常日子里的自己。所以,在我看来,网络文学更适合快餐式阅读,不过贪图一时的新鲜罢了。

同样,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依我的理解,也并不适合发表在网络上。许是个人的喜好,相比电子书,我更爱阅读纸质书,更喜欢闻纸质书上浓浓墨香味而不是去触摸毫无温度的电子书,总觉得纸质书会让文字更有厚重感,更有力量,更加直抵人心。纵使科技再发达,电子书永远也取代不了纸质书的地位,而纸质书才是文学传承的最佳途径。

如果说现实生活太过平淡,那么文学便是平淡生活里的一剂调味品,你想要却不能拥有的人生,在文学世界里自会有人替你演绎,而你只需用心品味,回过身,用你在“他”那里学到的经验去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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