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人生感悟

死刑是为了什么

本文已影响 1.12W人  南枫

如果你家人的生命被残酷地夺走,你希望该如何处置犯人?

死刑是为了什么

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视为惩罚,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用?

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

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去赎罪?

爱女被杀害的道正与小夜子夫妻在凶手被宣判死刑后,并未感到轻松解脱,反倒觉得人生失去了目标。即使凶手伏法,女儿也无法再复活的痛苦,终于使得两人分手。分手多年后的某一天,道正接到刑警致电,得知小夜子被杀害了。虽然不久后,凶手自首,称为了抢劫钱财才杀人,但道正却在小夜子的遗物中线索,小夜子的死并不是那么简单。通过道正的暗地调查,真相浮出水面,可是该怎样惩治那些有罪的人,似乎单纯的法律没办法解决。在人性道德面前,法律显得那么无力。东野圭吾用一个没有结局的小说,想唤起人们对死刑的思考。死刑制定的初衷是为了什么,仅仅是为了惩罚犯罪吗?可是犯人并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至死也不悔过,那死刑又有何用?犯人死了,被害者家属的痛苦也不会减少,死去的人也不会复活,对社会也不会带来什么好处,没有人因此得救,死刑的意义又是什么。

几年前曾引起轰动的药家鑫案件,最终以药家鑫判处死刑告终。当初,几乎所有的舆论都倒向受害者,药家鑫被人指责丧心病狂,没有人性,几乎那些不认识药家鑫但在新闻上听说了他的人都想要他死。但是现在媒体的话是不可全信的,为了吸引读者,有些媒体连节操都可不要的,药家鑫案件这么大的噱头怎可放弃,所以媒体在找到一个读者喜欢的角度去解读了这件事。但是在柴静的书《看见》里并不像媒体宣传的那样残酷,柴静把她最刻骨铭心的几次新闻采访编成了一本书《看见》,这本书里就有关于药家鑫事件的采访。药家鑫确实杀了人,这无可否认,但他也去自首了,态度很好,这也是事实。在得知死刑已成定局的时候,药家鑫表示要捐出眼角膜,做出一点救赎,但被他父亲骂回去了,他父亲说把你的罪孽都带走吧。药家鑫的遗愿就是要父母去看望张妙的父母和孩子,为他的行为向被害人道歉。这样看来,药家鑫并不是那么丧心病狂,他是真得悔过了,可是他却连为自己救赎的机会都没有,他想做出补偿,可是做不到了,连捐出眼角膜的请求都不可能。一个死刑,断了他所有救赎的机会,就算他满心愧疚又怎样,他只能带着他的愧疚和歉意一起去死。假设他没死,以他的个性,他会尽其所能去补偿张妙一家,会去做善事来洗去自己的罪孽。药家鑫本来也不是心的险恶之人,他只是从小缺少关爱,心里满是自卑恐惧的孩子,杀人的时候并不是蓄意的,他只是害怕,宣泄心里的恐惧。他父亲对他要求极其严格,也不是无赖之人,要不然也不会带儿子自首,也不会向张家捐款。在法律的角度,药家鑫确实该死,手段残忍,应处死刑。可是从社会人伦的角度看呢,张妙已经死了,就算药家鑫偿命了,又能怎样,张妙不会活过来,张家人心里的痛苦不会因为药家鑫的死而减少。药家鑫带着悔恨死去,毁了两个家庭,至死得不到救赎。

再提到小说,书中小夜子被杀,是一个老人所为。那个老人是个地痞无赖,为了保护女儿的家庭才这样做。他女儿的丈夫是一个医生,不仅救了他女儿,还对他这样的人那么好。可是在21年前,医生因为年少,做了错事,他使女朋友怀孕了,但他们还是中学生。于是,他就和女朋友一起把刚出生的孩子给杀了,埋在了树林里,他和女朋友最后还是分手了。后来,小夜子做人物专访的时候采访到了医生的女朋友,也知道了这件事。小夜子劝医生的女朋友自首,还去医生家里劝他自首,但医生不在家。小夜子在医生家里不顾医生妻子的恳求,扬言如果医生不去自首,她就去报警,所有杀人者都应该偿命。这被医生的岳父听到了,那个老人为了女儿的家庭,也为了报恩,就去杀了小夜子,然后自首,说是为了钱财杀人,意图保住医生。至于最后结局怎样了,医生有没有为当年的过错偿命,这就不得而知了,东野圭吾没有给出结局。他总是这样不写结局,所以读他的小说让我有点恼火。好吧,回到正题。小夜子是个很固执的女性,她认为杀人就要偿命,你杀了人就应该死,或许是因为她女儿的死导致的。但她这观点,我觉得有点偏激啊。医生曾经杀死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但在这之后他一直活在悔恨中,活在自我救赎中。他救下了一个被骗怀孕企图自杀的女人,还为了保护那个女人娶她为妻,心甘情愿的养着别人的孩子,视为己出。他还对自己那个被视为社会人渣的岳父很好,特别照顾他。他做儿科医生也是为了向当年死去的孩子赎罪,他怀着救赎的心为这个社会做出了很多,也救了很多人命,至少他妻子就是。如果不是他,他妻子早就带着肚子里别人的孩子自杀了,他最少也是救了两条命。他应该去死吗?就如他岳父所说,“我女婿真是好得没话说,是完人君子,多亏了他,我女儿才能得到幸福。不光是我女儿,他甚至愿意照顾我这种人渣。你知道如果他离开了,会给多少人造成困扰吗?杀了二十多年前因为年少无知而生下的孩子又怎么样?这和堕胎有什么两样?到底造成了谁的困扰?让谁伤心了?婴儿的遗族是谁?虽然你们是加害者,但遗族也只有你们两个人。除了你们以外,没有人知道那个婴儿的事,也只有你们两个人为那个孩子感到难过,却要我女婿因为这种事进监狱?要他离开家人去坐牢吗?这到底有什么意义?告诉我,即使你现在自首去监狱,到底有什么好处?只是为了求安心罢了。”这是医生岳父对想自首的医生初恋女朋友说的,虽然过于偏激,但并不是毫无道理,确实是该思考一下。所以我觉得死刑有时候用的很纠结,从法律上讲,有一些人确实该死,可是在人伦上说,似乎又不是那么罪无可赦。就像那个医生,他是杀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可是他就一定该为此偿命吗?虽说对那个刚出生的孩子来说,这很不公平,才刚出生就死去,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世界。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就算那个医生为此偿命,又能怎样,除了毁掉一个家庭,换取那一点点的心安,或许连那一点心安都得不到,因为如果医生死了,他的妻子和儿子,岳父都没有了生活的依靠,或许只能像遇见他之前那样选择去死。这样的话,医生又会因此害了两条性命,他的心会更不安的。这样一来,判处医生死刑并没有什么好处。

至于小夜子为什么一定要医生死,无非是因为她女儿的死给她造成的打击,医生和她无冤无仇,之前也不认识,确实没有什么理由要置他于死地。小夜子只是要所有杀过人的人去死,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她的女儿爱美,当初被入室盗窃的劫匪残忍的杀害了,而法官和辩护律师却一心偏向犯人,想保住犯人,当然这不是因为暗箱操作。虽然,在他们夫妇的努力下,犯人最终判处死刑,但是他们的态度和做法给小夜子内心带来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其实对于这件事,我很不解,为什么法官们想要留住这个屡次犯罪的人的性命,他做了这么丧心病狂的事难道不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吗?他们哪来的自信犯人一定会改过自新,一个假释期间杀人的犯人,若真有心悔改,就不会在这种时期杀人了。而且事实也是这样,犯人不曾悔过,对他所做的事,所伤害的人,他并没有感到多少愧疚。他都没有去上诉,原因不是他觉得自己确实错了,应该为自己所做的事承担责任。仅仅是因为太麻烦,太麻烦了,所以就接受死。死刑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种解脱罢了。在他眼中,死刑算什么,至死都不知悔过,那死刑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国刑法修正案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我不是法学专业的,对于这些也不甚了解。但是我看这些条款的感觉就是太笼统,即使有相关解释,可是事情的情况总比法律条款多,怎么能保证每一次审判都是绝对公平的呢。我觉得死刑其实很纠结,如果一个罪大恶极不知悔过的人处死刑,他至死也不悔恨,那死刑是多没意义啊。可是一个诚信悔过的人,也被执行死刑了,那他连一个救赎的机会也没有了,那死刑又是多么可笑。可是死刑可以废除吗,现在很多国家都没有死刑了。可是这样并不妥,杀人者好好地活着,就算过得不好,可是他起码活着。但对死者遗族来说,这是一种巨大的痛苦,凭什么杀人犯好好活着了,而我的家人却悲惨的死去了,所以受害者家属会强烈要求死刑,即使这并不能减轻失去亲人的痛苦,但至少心里平衡一些。而且,死刑最大的好处就是让杀人者再没有机会伤害他人。小说中小夜子的女儿爱美就是被一个假释期间的杀人犯杀害的,如果他一开始就被判处死刑,那爱美就不会死,之后的那些可怕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可是,没有那么多如果,真正从道义上法律上讲都应该死的人却活着,而且又杀害了另一个人,这样的事真不知道该怎么样去理解了。

我一直搞不清楚,死刑的制定到底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惩罚犯罪吗?可如果仅仅是为此,似乎有些太肤浅了。有一些人杀人是出于不得已的目的,比如长期忍受家暴的妻子,为了被喝醉酒的丈夫施暴的孩子而砍了丈夫几十刀把丈夫杀了,她的罪怎么判。从法律上讲,妻子确实该判处死刑,几十刀砍死人,手段残忍,故意杀人。可是从道义上讲,该死的人是丈夫,家庭暴力,虐待家人,这样的人算渣滓吧,确实是该死的。可是,这样的渣渣也是有人权的,所以妻子是要受到惩罚的。这样,问题就来了,这种情况妻子多数不会判死刑,但是会被判很长的徒刑的,但是家里孩子怎么办,谁养活,总不能送去孤儿院不,父母并不是双亡,孤儿院也不收的。所以法律有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道义上的事远比法律复杂的多。

所以死刑这事儿还真不好说,在生命面前,我们都会面临两难的选择。不管死刑是否正确,有一件事都得承认,无论凶手事后如何反省,死去的生命都无法复活。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

最新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