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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铁生散文,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丰满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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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曾经也有对亲人给予你的爱以伤害的形式回报?是否也在某个风平浪静之后的时刻,为自己先前说出的某些恶语恶行感到懊悔?

史铁生散文,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丰满的思想

当我第一次读完《秋天的怀念》时,还只是一个懵懂的小学生,可它却已让我潸然泪下。在此文中,史铁生将“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诠释的淋漓尽致。

我们习惯性的会对那些爱自己的人发脾气,因为潜意识里我们觉得他们不会生气,但是我们忘了,他们也会失望,也会受伤,我们总是习惯性的忽略身边人的感受。

趁那些爱你的人都还在,趁他们都还未完全老去,好好的善待他们吧。

(一)《秋天的怀念》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窗外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录音机里那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这时候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时,她又悄悄地进来,眼圈红红地,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母亲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刷刷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她说:“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好吧,就明天。”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她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着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二)《合欢树》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但丁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儿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活,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着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到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三)《想念地坛》

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

坐在那园子里,坐在不管它的哪一个角落,任何地方,喧嚣都在远处。近旁只有荒藤老树,只有栖居了鸟儿的废殿颓檐、长满了野草的残墙断壁,暮鸦吵闹着归来,雨燕盘桓吟唱,风过檐铃,雨落空林,蜂飞蝶舞,草动虫鸣……四季的歌咏此起彼伏从不间断。地坛的安静并非无声。

一进园门,心便安稳。有一条界线似的,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来,悠远、浑厚。于是时间也似放慢了速度,就好比电影中的慢镜头,人便不那么慌张了,可以放下心来把你的每一个动作都看看清楚,每一缕愤懑和妄想,盼念与惶茫,总之把你所有的心绪都看看明白。因而地坛的安静,也不是与世隔离。

记得我在那园中成年累月地走,在那儿呆坐,张望,暗自地祈求或怨叹,在那儿睡了又醒,醒了看几页书……然后在那儿想:“好吧好吧,我看你还能怎样!”这念头不觉出声,如空谷回音。 

谁?谁还能怎样?我,我自己

我常看那个轮椅上的人,和轮椅下他的影子,心说我怎么会是他呢?怎么会和他一块坐在了这儿?我仔细看他,看他究竟有什么倒霉的的特点,或还有什么不幸的征兆,想看看他终于怎样去死,赴死之途莫非还有绝路?那日何日?我记得忽然我有一种放弃的心情,仿佛我已经消失,已经不在,惟一缕轻魂在园中游荡,刹那间清风朗月,如沐慈悲。于是乎我听见了那恒久而辽阔的安静。

我记得于是我铺开了张纸,觉得确乎有些什么东西最好是写下来。不考虑词句,不过问技巧,也不以为能拿它去派什么用场,只是写,只是看出有些路单靠腿(轮椅)去走明显是不够。写,真是个办法,是条条绝路之后的一条路。

只是多年以后我才在书上读到了一种说法:写作的零度。我想,写作的零度即对生命意义的扣问,写作出发的地方即生命固有的疑难,写作之寻求,即灵魂的眺望。 

否则,写作,你寻的是什么根;倘只是炫耀祖宗的光荣,弃心魂一向的困惑于不问,岂不还是阿Q的传统?倘写作变成潇洒,变成了身份或地位的投资,它就不要嘲笑喧嚣,它已经加入喧嚣。尤其,写作要是爱上了比赛、擂台和排名榜,它就更何必谴责什么\‘霸权\’?它自己已经是了。我大致看懂了排名的用意:时不时地抛出一份名单,把大家排比得就像是梁山泊的一百零八将,被排者争风吃醋,排者乘机拿走的是权力。

想念地坛,就是不断地回望零度。放弃强权,当然还有阿谀。现在可真是反了!--面要面霸,居要豪居,海鲜称帝,狗肉称王。人呢?名人,强人,人物。可你看地坛,它早已放弃昔日荣华,一天天在风雨中放弃,五百年,安静了;安静得草木葳蕤,生气盎然。土地,要你气熏烟蒸地去恭维它吗?万物,是你雕栏玉砌就可以挟持的?疯话。

有人跟我说,曾去地坛找我,或看那一篇《我与地坛》去那儿寻找安静。可一来呢,我搬家搬得离地坛远了,不常去了。二来我偶尔请朋友开车送我去看它,发现它早已面目全非。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现在我看虚空中便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经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四)《消逝的钟声》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我记事早。我记事早的一个标记,是斯大林的死。有一天父亲把一个黑色镜框挂在墙上,奶奶抱着我走近看,说:斯大林死了。镜框中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儿,突出的特点是胡子都集中在上唇。在奶奶的涿州口音中,“斯”读三声。我想,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这个“大林”当然是死的呀?我不断重复奶奶的话,把“斯”读成三声,觉得有趣,觉得别人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可真是奇怪。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l953年,那年我两岁。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像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像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唯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的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像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去那儿,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停止,并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我好像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像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五)《老家》

我听见老家在慢慢地扩展,向着尘封的记忆深入,不断推新出陈。往日,像个昏睡的老人慢慢苏醒,唏嘘叹惋之间渐渐生机勃勃起来。历史因此令人怀疑。循着不同的情感,历史原来并不确定。

一路上我想,那么文学所求的真实是什么呢?历史难免是一部御制经典,文学要弥补它,所以看重的是那些沉默的心魂。历史惯以时间为序,勾画空间中的真实,艺术不满足这样的简化,所以去看这人间戏剧深处的复杂,在被普遍所遗漏的地方去询问独具的心流。我于是想起西川的诗:我打开一本书,/一个灵魂就苏醒/……/我阅读一个家族的预言/我看到的痛苦并不比痛苦更多/历史仅记录少数人的丰功伟绩/其他人说话汇合为沉默

我的老家便是这样。

车缓缓行驶,接近史家旧居时,父亲、伯父和叔叔一声不响,唯睁大眼睛望着窗外。史家的旧宅错错落落几乎铺开一条街,但都久失修整,残破不堪。“这儿是六叔家。”“这儿是二姑家。”“这儿是七爷爷和七奶奶。”“那边呢?噢,五舅曾在那儿住过。”……简短的低语,轻得像是怕惊动了什么,以致那一座座院落也似毫无生气,一片死寂。

汽车终于停下,停在了“我们家”的门口。

但他们都不下车,只坐在车里看,看斑驳的院门,看门两边的石墩,看屋檐上摇动的枯草,看屋脊上露出的树梢……

离开Z州城,仿佛离开了一个牵魂索命的地方,父亲和伯父都似吐了一口气:想见她,又怕见她,哎,Z州啊!老家,只是为了这样的想念和这样的恐惧吗?

我看着母亲出嫁前住的那间小屋,不由得有一个问题:那时候我在哪儿?那时候是不是已经注定,四十多年之后她的儿子才会来看望这间小屋,来这儿想象母亲当年出嫁的情景?1948年,母亲十九岁,未来其实都已经写好了,站在我四十六岁的地方看,母亲的一生已在那一阵喜庆的唢呐声中一字一句地写好了,不可更改。那唢呐声,沿着时间,沿着阳光和季节,一路风尘雨雪,传到今天才听出它的哀婉和苍凉。可是,十九岁的母亲听见了什么?十九岁的新娘有着怎样的梦想?十九岁的少女走出这个院子的时候历史与她何干?她提着婚礼服的裙裾,走出屋门,有没有再看看这个院落?她小心或者急切地走出这间小屋,走过这条甬道,转过这个墙角,迈过这道门槛,然后驻足,抬眼望去,她看见了什么?啊,拒马河!拒马河上绿柳如烟,雾霭飘荡,未来就藏在那一片浩渺的苍茫之中……我循着母亲出嫁的路,走出院子,走向河岸,拒马河悲喜不惊,必像四十多年前一样,翻动着浪花,平稳浩荡奔其前程……

我坐在河边,想着母亲曾经就在这儿玩耍,就在这儿长大,也许她就攀过那棵树,也许她就戏过那片水,也许她就躺在这片草丛中想象未来,然后,她离开了这儿,走进了那个喧嚣的北京城,走进了一团说不清的历史。我转动轮椅,在河边慢慢走,想着:从那个坐在老槐树下读书的少女,到她的儿子终于来看望这座残破的宅院,这中间发生了多少事呀。我望着这条两端不见头的河,想:那顶花轿顺着这河岸走,锣鼓声渐渐远了,唢呐声或许伴母亲一路,那一段漫长的时间里她是怎样的心情?一个人,离开故土,离开童年和少年的梦境,大约都是一样——就像我去串联、去插队的时候一样,顾不上别的,单被前途的神秘所吸引,在那神秘中描画幸福与浪漫……

如今我常猜想母亲的感情经历。父亲憨厚老实到完全缺乏浪漫,母亲可是天生的多情多梦,她有没有过另外的想法?从那绿柳如烟的河岸上走来的第一个男人,是不是父亲?在那雾霭苍茫的河岸上执意不去的最后一个男人,是不是父亲?甚至,在那绵长的唢呐声中,有没有一个立于河岸一直眺望着母亲的花轿渐行渐杳的男人?还有,随后的若干年中,她对她的爱情是否满意?我所能做的唯一见证是:母亲对父亲的缺乏浪漫常常哭笑不得,甚至叹气连声,但这个男人的诚实、厚道,让她信赖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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