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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山歌《童子谣》

本文已影响 4.8K人  钱塘丐叟

(十二月调)

缙云山歌《童子谣》

正月喜鹊屋顶要,二个媒人双双到。

不论田地多与少,只要丈夫配得好。

二月春鸟要得早,可恨爹娘思量少。

不论穷富都好许,怎该许配童子佬。

三月雁鹰半天飞,二十后生出面来。

管他许配勿许配,奴奴看后好中意。

四月黄雀天上来,奴奴赛过祝英台。

献郎后生原骗局,勿料夫君童子倪。

五月鹭鸶脚也长,奴奴苦过李三娘。

日间担水无数担,夜间推磨到天亮。

六月麻雀落稻田,童子配夫已三年。

日间缠脚来翻晒,夜间灯下做针线。

七月八哥肚也红,奴奴自怨命运穷。

村上后生多多有,偏要许配小孩童。

八月飞来相思鸟,回想献郎恨难了。

别人赏月相对笑,奴抱童子骂冤枉。

九月黄鹂尾巴长,眼热堂嫂福分长。

别人三年早做娘,奴领童子娘边囡。

十月鹩哥落道坛,没人商量心更凉。

家家做起十月酒,夫妻把盏恩爱长。

十一月老鸦飞过墙,削根竹校挂衣裳。

长长短短都摊好,童子衣裳尺把长。

十二月夜莺哭哀哀,深更半夜做年衣。

稍有不测公婆骂,童子丈夫呆嘻嘻。

十二个月唱转遍,奴奴苦情诉不完。

嫁个童子多罪过,下世修行做儿男。

在旧婚俗里,中国的许多省份都流行“娶大媳妇”的习俗。东北流行的婚制说:“满州之早婚,男子十三、四岁即结婚,至二十岁以上方结婚者,俱为贫人,加之民间惯之以年长之女子,配年少之男子,十三、四岁必娶十七、八岁以上之女子……。”

四川的民谣说:“十八女儿怪媒人,说的丈夫一叮叮;睡在半夜窝(屙)筏(泡)尿,打湿奴家半边身……。”

北京儿歌说:“有个大姐正十七,过了四年二十一,寻个丈夫才十岁,她比丈夫大十一。每当井台去扛水,女头高高男头低。不看公婆待我好,把你推到水井里……。”

民初时浙江绍兴有人作诗潮笑:“九岁儿童乳口黄,啼啼哭哭做新郎;夜来哪晓琴和瑟,附着新娘吃奶浆。谁家少妇不青春。父母缘何来害人?这小官儿知什么,整天只自弄泥佛……。”

可见“小丈夫大媳妇”的婚俗,南疆北国处处作兴。

追究这种婚俗流行的原因,一是男家希望有个替家里做事的得力助手,能兼事妇职母职;二是有些地方的风俗规定女人不但做姑娘时不得抛头露面,结婚后也不准只身出门,只有在娶了儿媳后,这种禁足之苦才得以解禁,所以每家都早早就把儿媳娶回家了。

然而娶大媳妇虽然为家里凭添了一位得力助手,殊不知“女大五活象母,女大八活象妈”。这种女大男小的婚配,潜在着种种问题,常给当事人带来终身的痛苦。

对女的来说,丈夫太小,难免怨叹青春空过,有民谣说:“十八姊嫁三岁郎,夜夜揽郎上眠床,等得郎大姐已老,等得春来花又谢,等得月圆日西斜。”而丈夫长大时妻子风韵已消更不相配,“白头偕老”越是难求了。

丈夫太小,也容易造成女人红杏出墙的情势。一首苏州民谣就说:“老公小,弗风流,只同罗帐弗同头,一块田,弗会种,年年花开别人收……。”

浙江一带有民谣:“十八岁大姐九岁郎,天天要我抱上床,上得床来放声哭,又喊妻子又喊娘,劈头盖脸两巴掌!” 传说有个十七八岁大姑娘,嫁了个“老公倪”才七八岁。白天,小丈夫上书房念书识字,大媳妇忙着家务活。晚上给小丈夫脱衣洗脚抱上床,早上起来给小丈夫梳头洗脸穿衣服。时间长了,大媳妇每晚总是叨咕:“十八大姐九岁郎,每天晚上抱上床,名为夫妻空乱兴,莫怪红杏墙外放!”随着时日,小丈夫就记住了这顺口溜。一天在书房里,小丈夫无意中把这顺口溜学给先生听。先生听后,沉思片刻,就附耳教他几句话。当天晚上,大媳妇刚叨咕完那几句话,小丈夫就接着说:“秤槌小,压千斤;胡椒虽小辣人心;赖要猪娘会花心,我会剥皮抽你筋。”这话一说完,大媳妇就愣住了,原来是丈夫虽小懂事快,出头之日还考他。以后可不敢再随便说什么了。

这种社会陋俗,难怪受到广大女同胞和时代的反对,在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新婚姻法的贯彻实施而土崩瓦解了!《童子谣》的缙云山歌也默默远离而去了。只有在个别七八十岁老太太的脑海里,对之若隐若现情怀萦牵,忆苦思甜回味无穷……

钱塘丐叟 应子根

2016年8月14日19: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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