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散文随笔

“淫丧天香楼”纯属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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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楼梦》里,秦可卿是病死的,但普遍认为,秦可卿的最后结局是“淫丧天香楼”,这个结论主要是根据“脂批”而来。在中央台的电视连续剧中,也有瑞珠无意撞见贾珍和秦可卿通奸,最后不得不“触柱而亡”的情节。可是,有人考证,这个根据并不确凿,纯属无稽之谈。

“淫丧天香楼”纯属无稽之谈

甲戌本第13回回后之朱批云:“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因命芹溪删去”。这条批语向被视为《红楼梦》成书过程的重要证据。

《红楼梦》第5回薄命司的册子上,一团乌云浊雾,一个美人上吊,一块美玉掉进污泥里,作者以此暗示“个中人”的命运,这才是“史笔”,“脂砚斋”直白的批语已经不是史笔了。“命芹溪删去”的批语,不是批在“未删”此段的旧稿上,而是批在“已删”之定本上。既然因“大发慈悲心”才命作者将此节删去,已取得了“其事未漏”的效果了,那么,“脂批”为何又偏要揭破这桩隐事,让已死的秦可卿大出其丑?

甲戌本第13回回前总批云:“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秦可卿的原型应该是秦红玉,不管是她入宫或死去,作者都是不能接受的,因而“不忍下笔”。“不忍下笔”是作者的写照,它的意思就是没有写。回前的总批和正文为一人同时所抄,而删去“淫丧天香楼”的批语则为回后朱批,明显是后人所加,前者“不忍下笔”是未写,又从何“命芹溪删去”?二者矛盾冲突如此,可以证明“淫丧天香楼”之说并没有任何版本依据。

“脂批”说:“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这条批语也是不可信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甲戌本第13回比第14回的确要少2页,但跟第15回却是一样的,难道第15回也删了一节?更何况要改变人物关系和性格,仅仅靠删去某些章节是不行的。

秦可卿的原型应该是秦红玉,她“治得病治不得命”。她是曹雪芹的心上人,是真善美的化身,也是“极妥当的人”。她的最后结局怎么可能是“淫丧天香楼”?只有不解“其中味”的人,才能乱加这样的批语。

从内容上来看,批书人应该是认识曹雪芹的。但这个人和畸笏叟一样,也是一个被曹雪芹所糊弄的人。

至于说被两个丫环撞见,乱伦奸情败露,秦可卿万分羞愧,于是一念轻生上吊,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两个丫鬟深感自己的冒失,悔痛万分,一个撞柱而死,一个甘愿作义女为其驾灵送终。

这种说法虽然说得活神活现,也纯属臆造,缺乏依据。试想:两丫环与秦可卿朝夕相处,有什么事能够瞒得过她们吗?就算她们撞见,她们也不敢说出。何况乱伦奸情贾府中除了尤氏,众人都是心知肚明,不以为然。

另外,宝珠、瑞珠是丫鬟,而李纨的丈夫贾珠是主人。宝珠、瑞珠的名字直犯贾珠,在封建社会也是绝不可能的。她们只是曹雪芹虚构的人物。

文/李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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