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散文随笔

与书为伴

本文已影响 2.49W人  张文智

几年来一直想写一篇有关书、有关我、有关我和书的文章,可总是琐事缠身、忙忙碌碌,再加自己驾驭文字的能力有限,所以一直没能提笔。在患病、治病、养病的三个月中,我有了二十多年的唯一一次难得的清闲。身体闲了下来,心闲了下来,回想、思考、总结了许多或大或小以前没有顾得上好好想的问题。把二十多年的忙碌奔波连同自己的孩提时代、十五年求学生涯作了一个大致的梳理、总结,这其中就包括我和书的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故事,虽然时隔多年,但仍然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与书为伴

书,《现代汉语词典》给出的解释是“装订成册的著作”。当然这是很久以后才知道的。

小时候,村里根本没有幼儿园。听到并理解“幼儿园”这个词还是多年以后的事。由于村里的小学桌凳紧缺,所以直到1980年我八岁才上一年级。母亲买了二尺花布,自己动手给我缝了一个书包,又给我买了一支铅笔。拿着崭新的书包和铅笔,我被母亲送进了教室。后来才知道,我所进的教室里有一个老师和20多个学生,学生包括一、二、四三个年级。另外隔壁还有一个教室,一个老师,十几个学生,包括三、五两个年级。两个高低不同、型号不一的长桌子拼起来挤着五个小孩,我自然被安排在中间。老师给我发了两本书,当时并不知道那东西就是书,中午回家后才从父亲那里得知那就是“书”,而且一本语文,一本数学。我瞪着好奇的双眼盯着讲台上的老师,老师教“a,o,e”,我们就跟着念。念了一会儿老师让我们在本子上写,他又教二年级。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本子”也没有本子,也不知道铅笔怎么用。忘了是哪一侧的一个同桌女孩是二年级的,她看我一脸茫然,从她自己的本子上撕下一页纸,说是借给我的而且第二天要还,又用她的小刀帮我削了铅笔,告诉我怎么握笔写字。后来才知道他是我的一个本家姑姑,比我大四五岁。

这就是我当时一年多对书的概念,虽然只有两本,但逐渐从那里学会了阿拉伯数字、加法,学到了《你办事我放心》《吃水不忘挖井人》《奔向二年》等课文。

从三年级开始,新换的老师经常课间在学校院子里拿着一本故事书或一本图画书给围着一圈的孩子们讲,每次我都挤在圈子的最前面瞪大眼睛看、听。我才第一次知道,除了语文数学之外还有别的书,对书的理解有了一次进步。回想起来,我对书,对读书的热爱大约发端于那时,虽然那时见到的书极少极少。

在村里爷爷可以算是一个知识分子,识字多,会讲很多长的短的故事。有一些故事我还一直记得,当多年后爷爷早已不在人世我也已为人父时,这些故事仍然能够深深地吸引女儿和儿子。当时的我对爷爷的崇拜丝毫不亚于儿女幼年时对我的崇拜。反正父亲是远达不到爷爷的水平的,虽然父亲也识字。

大约在三四年级的时候,偶然在爷爷家看到一本线装书,纸张发黄,前后都已残缺不全,书名也不得而知。在我的软磨硬泡、苦苦哀求之下,爷爷终于把那本书给了我。须知爷爷的几个外孙都在本村,而且好几个都比我岁数大,好在他们对书的兴趣好像不大。得到书的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有不认识的字,特别是一些繁体字,就问父亲,当然更多的时候是问爷爷。现在我能认识不少繁体字大概和这本书有着绝大的关系,因为直到现在,我几乎没再看过繁体字印刷的书。不记得那本书我反复地读过了多少遍,当时的好多内容几乎都能背下来。时隔三十多年,现在只能依稀记得《岳飞枪挑小梁王》《王冕》《牛郎织女》《孟姜女哭长城》这样几篇文章,里面还有着精美的插图。现在回想起来,那大概是什么年代什么学段的语文课本吧?正是这本书,使我对书的认识更进了一步,也更喜爱了一步!

姥姥的村子只有八里地。记得一次四舅说有几本书要给我。我迫不及待地缠着父亲去给我取书。父亲上午走后,仿佛带走了我的心,使我魂不守舍。我不时地在村口望着,盼望父亲能早点拿回书。直到下午远远望见父亲回来时,我激动之情远远超过父亲一次进城给我买回一个五分钱的馒头时,虽然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吃到那么好吃的馒头。可当父亲走近,我看到他两手空空时便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当听到父亲说四舅的那几本书找不到时,我再也噙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掉头就跑。一连好几天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贼,是个贬义词;做贼,无疑是极不光彩的。我却有过两次“做贼”的经历,都和书有着联系。

第一次直接和书有关,是偷自家的鸡蛋。大约从三年级开始,学校里个别的同学有了小人书。“小人书”,这是我对书的概念的又一次认识,它也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小人书的同学,大多会在课间和同学们分享,好多时候还有老师的参与。老师的参与,促进和加深了我们对书的理解。正是那段时间,正是从那些小人书中,第一次知道了唐僧师徒,知道了杨家将薛家将,知道了盘古开天辟地,知道了女娲补天造人,从而“了解”了宇宙的形成,人类的产生(当然这些概念是后来的)。

有一个比我大好几岁的同学,他父亲在乡里上班,所以他的小人书最多,大家也最羡慕。但是他从不让别人看他的小人书,哪怕一眼。他的一套15本《岳飞传》看完了要卖,按定价一本一毛。有几个同学都买了,每人一本两本,这样我们又分享着看完了,但整个故事正好缺一本《黄天荡》,心里实在像猫抓一样痒痒地难受。我为了把这本书换下来,趁母亲不注意偷了家里的一颗鸡蛋。当时年幼的我,不会想到全家的日用消费包括我每年三块的学费都要靠这七八只忠实的母鸡。这本偷鸡蛋换来的珍贵的《黄天荡》我一直珍藏到现在。几年前小心翼翼地拿出来给儿子看,儿子喜欢的不得了,从此喜欢看书一发而不可收。

第二次作贼的直接动因是为了安抚辘辘的饥肠。那是上初中时,夜里饿得实在睡不着,约上两三个同学,蹑手蹑脚地去学校附近地里偷刨人家的山药。顾不上肚子里快要蹦出来的心脏,以最快的速度刨上一两窝山药,用衣襟兜上,边看是否有人注意,边拼命地往回跑。跑回去用手擦擦上面的泥土,用削铅笔的小刀切开了山药,放在饭盒里煮个半熟,大家抢着一人几口就吃光了。回想那个味道,简直不啻山珍海味,怎一个香字了得?直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一向胆小的我当时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胆子。

上了初中,除了课本以外,能看到的书依然很少。偶尔把家里给拿的几毛钱节俭下来,买几本《中学生作文》之类的书。直到高中毕业也没有多大变化。我对中国四大古典名著的了解也仅仅停留在中学语文课本的几篇选文和老师的几句介绍。书的匮乏却不但没能影响反而增加了我对书的热爱。不知这是否就是时下人们常说的“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是喜欢”?

大学四年,是我这三十多年中读书最多的一个时期,也是我对书的理解和认识发生本质变化的一个时期。当时拥有80万册的省内藏书最多的师大图书馆第一次为我对书的认识敞开了一扇大门。再加课程不是特别紧张,我有非常充裕的时间读书,又有安静的环境。现在想想,一个人要读书,最起码要具备数量充足且类型多样的书、比较充裕的时间、安静的环境、平和静好的心情这样几个条件。回想四年大学时光,数不清到底读了多少书,除了专业书籍以外,其他各类书籍几乎都有,但以文史类居多。我的五个借书证总是发挥着最大的效能。可以说,我对世界、对人生、对自我的真正深入认识,主要在这一时期,我精神的真正成长,也主要在这一时期。我不知道和当时条件较好的孩子们比,和现在的多数孩子们比,我是否属于“晚成”。

大学毕业从教至今的整整二十年,随着从学校向社会的环境转化,随着阅历的增加,随着对社会对人世的接触观察,我对书的理解和认识更趋客观和理性,不再书云亦云,不再为书是遵,我和作者往往既有内心的交流共鸣,又有思想上的激烈碰撞,从以前的以吸收为主转化为以思考为主,这也促使我的思想更趋理性和成熟。当然对书的热爱依旧。但从读书的数量来讲,明显不如大学四年多,原因就是前两个条件所限。

南街卖盗版书的小店成为我这二十年经常光顾的地方。书的质量虽然较低,但是十几块钱一大本的价格却似乎比较适合于我。正是在这里,我逐渐“认识”并喜欢上了文化散文大家余秋雨。说起对余秋雨的认识,还得回溯到大学时代。从大二开始,准备参加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同学们,自己买了录音机和磁带积极备战听力。我也积极备战四、六级考试,听力同样是弱项,但录音机对我来说可望而不可及,我就想着笔试部分尽量考好,听力部分听天由命。后来突然有一天,班里一位女同学把她的录音机借我让我抓紧时间练习听力。毕业前夕,我买了一本廉价的相册作为礼物来表达对她的感激。离校前一天,她回赠我一本精装书——余秋雨的散文集《文明的碎片》。毕业回家后,一口气读完了书中的25篇散文。这是我第一次认识余秋雨,并喜欢上了他。之后,就是在南街的小书厅,我陆续买下并阅读了余秋雨的其他散文集《行者无疆》《千年一叹》《文化苦旅》《山居笔记》《霜冷长河》《借我一生》等作品。

感谢那小小的盗版书厅,圆了我不少的读书梦。这二十年读书不如大学四年多的原因除了书的数量和类型的限制外,就是由于工作任务的繁重,很难有充裕的时间。这二十年所读的书多半是化整为零,今天两页,明天三页,忙中偷闲完成的。我觉得,这样读书,效果不如一口气读完的好,但是没有办法。

“装订成册的著作”,我觉得《现代汉语词典》对“书”的这个定义有些狭义。那么,如果这著作的载体不是纸质的,而是其他的,那算不算书呢?比如说现在大家熟悉的电子书,或者是以音频视频形式表达的著作。我觉得应该算。如果这样看的话,对我产生重要影响的另一种书,就是通过收音机听到的评书、散文等。

很小的时候,村里有些人家有了收音机。我实在是羡慕万分,一个方盒子,竟然就能说能唱,对儿时的我其吸引力可想而知。我曾绞尽脑汁苦思冥想说唱的人儿到底藏在哪儿而始终不得结果。于是很想买个那样的方盒子,当然父母亲也想。可儿时的我就是怎么也想不明白:既然都想要,为什么我家就是没有。于是经常路过别人家门时,一听到有方盒子的说唱声,就会停下来听一会儿。再后来,家里终于花十七块从城里买回一个方盒子,一家人的高兴劲儿远远超过当下的人们买回豪车。于是每天中午十二点到十二点半的评书是我必听的,每天中午放学后总会一口气跑回家。从那时我又认识了评书,也喜欢上了评书里的历史故事和人物。我后来对历史的热爱恐怕和这一段经历不无关系。但好景不长,大约过了不到一年,不知谁不小心惹方盒子生气了。它有时响有时不响,不响时拍拍可能就响,响时动动可能就不响。村里的羊倌知道后就非要原价买走。那时的我居然在心里打了个小算盘:原价卖给羊倌,再用那钱买一个新的不是更好吗?父母亲在羊倌的死缠烂打和我的一再怂恿下就卖了。可谁知当父亲拿着钱再进城里买时早就涨价了。再后来,随着弟弟的长大上学和妹妹的降生,家里就更不可能有收音机了。有了儿时的经验,几年前有人怂恿我把旧摩托车卖给他我再买新的时我说啥也没有同意。

大二时经过长时间的“筹备”,我终于花三十五块买了一个很小的半导体收音机,听了大约一个学期,放寒假回家时在火车上被人划破包偷走了。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两次拥有收音机的经历虽然都不长,但对我的影响却不小。第一次几乎完整地听了连丽如播讲的评书《东汉》和广播连续剧《夜幕下的哈尔滨》、《人生》(根据路遥的同名小说改编)。第二次收获最大的是从山西人民广播电台每周一次的《文苑漫步》节目欣赏到许多优秀的散文。本身优美的散文加上主持人声情并茂的朗读开启了我对散文的挚爱。

从初识书到现在的35年间,我对书的认识和理解在加深,情感也在加深。我对书有着难以释怀的感情,因为读书已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享受,成为一种别样的情感寄托。书已融入到我的生活,注入到我的灵魂。忙碌时,读书成为一种放松;闲暇时,读书成为一种充实;烦躁时,读书成为一种解脱;兴奋时,读书成为一种理智。

同时,书对我的影响也在加深。与书为伴,品味的是清幽绝俗,感受的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与书为伍,让心灵在温暖的情感中漫步,让自我回归本真;与书为友,书香的沉静与悠远,涵养了几多娴雅智慧的人生。在生命的长河中,是书丰富了我贫瘠的脑际;在人生的道路上,是书照彻了我前进的步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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