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散文随笔

半个牢

本文已影响 2.23W人  文武

五年前,我因为一次打架进了看守所,在里面呆了整整两个月。

半个牢

原本以为那里的经历会是很黑暗的,却想不到,跟本不是那么回事。

刚进去的时候我被分到一个普通班,班里的‘规矩’非常多。这个班有二十人,其中有位五十多岁的老人很特别。

每天的白天,除‘大哥’外,我们所有人都只能双臂抱膝,蹲坐在靠墙的位置,但只有那个老人列外,他可以每天都躺在那,而且还有人伺候着。

刚开始我只是知道那个老人没有行动能力,大小便全都在床铺上,那是一个面积二十几平方的,不知是炕还是床的东西,总之,我们二十人的生活都在那上面,而门与‘床’之间只有五平方的地方,放些杂物以及一个重要坐便。

那老人是个诈骗案的嫌疑人,据说骗了几百万。我当时有些纳闷,一个都不能自主行动的老人,会有能力去骗那么多钱?

而在我进去的第六天时,管教送来一张通知书,那是一个可以让老人回家的东西。

我原本以为老人在看到那通知书之后,会痛哭流涕,老泪纵横。但事实证明,我实在太天真了。

当接到通知书的一刹那,那老人竟然一把抢过通知书,健步如飞,慌也似的窜出了看守所的矮门。

只是那管教与班里的‘大哥’对此并没有说什么,毕竟人家已经无罪释放了么。

最开始的时候我不相信那老人会是个诈骗犯,但是现在我信了。

老人走后的第二天,管教来找我们班的‘大哥’商量了一件事,由于屋子太小,我们听得都很清楚。

内容是这样的,由于普通班的名额不够了,需要裁减一些,调几个人去一些特殊的班。

据我所知,普通班都是一些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不太愿意花钱的,而除普通班外,还有小孩班,据说是年龄小的还要有钱的才能去。还有其他的特殊班,但我不是很了解。

因为最近花钱去小孩班的人太少,而普通班又都满员,所以没办法,只能从普通班里挑选几个年龄合适的,先放在小孩班放着,先解决普通班的满员问题。

我们班有三个年龄合适的,结果却很幸运,我被调了过去。

等我来到小孩班之后我才知道,我真的太幸运了,相比之下小孩班的待遇非常不错,以前只能吃到大碴粥,而这个班有白米饭和馒头。每天还可以在固定的时间里,看看报纸,甚至是电视机。

而真正有趣的经历,就发生在这个班。

这些还不满十八周岁的少年,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故事

他们的名字我已经忘记了,但我还记着其中几个特别的故事。

有一个少年是抢劫罪,已经定罪了,只是还在等结果,看看到底要判多少年。

他告诉我,他同一个夜晚抢劫了七个人,都是一些单身的女人。之前的六个人一分钱也没有,而他又不想抢一些手机之类的东西,他说还得卖,麻烦。而当我问道他第七个人抢了多少钱的时候,他却黯然了,他说,只抢了三块钱。

七个人三块钱,在此之前我真的不知道一个人的点子,竟然可以背到这种程度。

当时我们很多人还安慰他,叫他放心,三块钱没多大事的,涉案金额太少了。但是后来的事却告诉了我们所有人,那种想法是错的。

当判决书下来的时候,那少年被判了三年,是的,你没听错,三块钱被判了三年。理由是持械持续抢劫,社会影响恶劣。有人说你怎么知道他只抢了三块钱,没准人家抢的很多呢,那我告诉你,我就是知道,因为通知书与判决书不会撒谎。

当时在他判决之前我就有很多疑惑,一个少年怎么能在同一个位置同一天抢劫那么多次,直到第七次才被发现呢,如果第一个人就报警,会有之后的六人么?

或许之前的六个人可能是想给他一次机会? 又或许是因为没有任何损失而无所谓?

我不能说那之前的六个人是错的,但事实却这么让人无奈。我只想说,三块钱三年,真他妈贵。

不过还有一个比上一个更有趣的。

那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长的非常矮小,皮肤黑的快接近非洲人了。

他是一个强奸犯,当时的情况是七个人强奸一个女孩。——竟然又是七这个数字。

具了解,他们是七人带着一个女同学,在一个同学家里玩。本来只是打打牌,但后来有人提出想跟这个女孩发生关系,而那个人正是他们所在的房子的小主人,家境相当殷实。

因为平时其他人都有些怕他,所以这个时候没人敢反对,就同意了他的想法。

结果在其余五人的帮助下,那小主人对女孩进行了侵犯,(看好,进行侵犯的只有他一个人)。其他人只是辅助了一下,帮忙躲衣服或是按住女孩手臂之类的,当然了,这些也是犯罪。

之后那女孩的家人得知了情况,报了警。

不过被抓的人却只有他一个,当时他是这样解释的,因为其他人都没抓到,只有他自己在家里被抓了。

事情发展到这里就很搞笑了,因为在几天后,他接到了属于他的判决书。

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是一个三年。理由是其他六个人,包括那个女孩共同指认是他提出要强奸并且执行的。

当得知这一结果的时候我不敢去看他的眼神,只知道他的手是颤抖的。

我不相信他之前是骗我的,更何况他接到的那些通知书也能证明他之前所说的都是真的。

但为什么最后竟然是这样一个结果,原因我不敢去想。

一个处男,以‘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多么可笑的一件事。

在那之后又出现了第三张判决书,也是三年,还是数罪并罚。

据说是在一个夜晚,那少年潜入邻居家中,准备与家中唯一的一名女孩发生关系。

那女孩家是一个食杂店,案发时家长出去办事,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当少年潜入女孩家中时,女孩正在卧室熟睡,而男孩潜入的位置是食杂店的柜台处。

当时的少年不仅那方面饿,肚子也饿,在看到柜台里的食物后便想先吃点东西,以便有更好的体力犯罪。于是吃了一根火腿以及一袋牛奶。

之后便前往卧室准备下一步行动,可女孩苏醒后坚决反抗,导致少年的犯罪行动迟迟不能得逞。

就在僵局状态之时女孩的家人却突然回来了,少年听到了院子里的开门声(这是个农村的院子,食杂店在院子里面)。

少年一看事情败露立即准备逃窜,在经过食杂店的柜台处时拿走了一根火腿,以及一袋牛奶。

而就在此时,屋内的门被打开了,正好看到他拿走东西得瞬间。

最后少年挣脱,跳窗逃走,不过也只逃了三天。

后来便是我们在看守所相遇,而那少年最后结局在我看来就是个笑话。

是的,三年。以入室盗窃(他自己承认入室之后先偷了火腿肠和牛奶)。和入室强奸未遂。以及入室抢劫(他最后拿走火腿肠和牛奶时已经让女孩的家人看到了,所以被定性为抢劫)。

数罪并罚,三年有期徒刑。

我不知道其他人看到这三个少年的经历后,会是什么心情。而我只是想问——这些人都怎么了。

最后便是我了,我当时是在一对一的打斗中砍人五刀,最初被定为重伤,后因...被定为轻伤,在我上法庭的时候我已经满了十六周岁,但是十六岁的生日却是在看守所度过的,所以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六周岁,所以了,最后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之后我便结束了六十一天的看守所的日子(2010年9月11日至11月11日)。

在离开看守所之后,我再也没有因为任何事跟人动过手,因为我坚决不想再回去那里了。

事后我想起那两个月的经历。

原本以为会是很黑暗的故事,却想不到,原来是灰暗。

201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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