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散文随笔

我的童年优秀

本文已影响 2.85W人  祝少文七年级

就那么轻轻地飘过,轻轻地来,轻轻地去,只留下怀念,只留下回忆。墙角的小熊,你可曾记得,那金色的时光;柜顶的娃娃,你可曾记得,那美好童年。是凋零,是逝去,不留下一丝痕迹。失去的不会再来了,像落叶,像残花,一切都在风中散了,散了,只留下一丝回忆。

我的童年

——题记

童年是快乐的。

我的童年大部分都在乡村度过。不必说在花丛中捉蝴蝶,在小河边捕蜻蜓;也不必说在田地里掰玉米,在泥路旁捏泥人。单是在家里养兔子,就足以让我兴奋至极了。父亲在院子里砌了四堵矮砖墙,拼成一个正方形,作为兔子们的‘家’。这些兔子千篇一律,大都以灰色为主,大眼睛,长耳朵,大门牙,难以区分,我却乐于给他们起名儿,有叫“小黑”“小黄”的,也有叫“小明”“小红”的,虽然一眨眼功夫就忘了谁是谁,但我还是每天都坚持这项‘任务’。

此外,我还喜欢给它们喂食,当我把母亲混好的胡萝卜;白菜叶撒入食槽,兔子们就会一拥而上,争先恐后地把脑袋按到‘饭菜’里。我经常会用手把一只兔子从腹部托起——我从不拎它们的耳朵,我觉得它们会很疼——抱着它,让它张望外面的世界,同时轻轻地抚摸它。

闲暇时候,我和伙伴们的‘活动’还是很丰富的。跑到麦地搓下一把青麦,放在嘴里一嚼,一股清甜的气息漫在舌尖,若能在灶里烤一烤,又是一种美味。运气好时,还能在田边挖到红薯,丢入火堆中,不多时,就可以扒出来了,剥开皮来,金黄喷香的瓤便露了出来,让人垂涎三尺。遇到豆地,摘下一把青豆,回家在水中一煮,啊、好吃、

不知道父母为什么要将我带到利辛送入学校去了,也许是因为我贪嘴吃了别人地理的作物吧;也许是因为玩兔子时不小心丢了一只吧;也许是因为玩耍时弄哭了邻家妹妹吧,都无从知道。Ade!我的灰兔们!Ade!我的青麦们!总之,今后我不能常回老家了。

从利辛的家出门向北走上大约半里路,到达五一广场,再向西北方走五十米左右,就是我的幼儿园,进园左转,便是我的教室。记得在这儿上的第一堂课,是算术。

一位留着平头,戴着眼镜,穿着西装的男老师走进教室,先是讲了一系列呆板枯燥的纪律,然后开始上课。我呢?表面上很乖巧,其实魂早飞到九霄云外了。

当我神游天外正“爽”时,也许他注意到了我的心不在焉,他让我站起来回答问题,说;“除了一加三等于四之外,还有哪两个数相加等于四?”我惊出一身冷汗,在桌下摆弄了一会儿手指恍然大悟“二加二!”后来呢?后来,我只记得我“毫发无损”地坐下来了。

桃花红了几个春,落叶黄了几个秋,转眼间,我不再是当年那个年少无知的顽童了,我理解了老师的苦心,明白了一个人应该承担责任,学会了独立。是的,我长大了——我的童年结束了。

童年,妙趣横生;童年,五彩缤纷;童年,回味无穷。啊!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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