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9.25 本文已影响 1.79W人 落拓小姐 今天看到一个名为《一个七年的闺蜜拉黑了我》的文章。我不清楚一个相识相处了七年的人能否称之为闺蜜,因为我曾将一个玩了快12年的兄弟当成亲人。这是我一个一直放在心里不愿去触碰的故事,毕竟这个人占据了我目前为止近乎一半的年华。将彼此没有挑明的话放心里,我要开始新的生活,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斗志十足,洒脱,不羁。没有你。祝:仕途顺利。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