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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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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诗

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诗

“若你安好,便是晴天”,这句感动了数代人的情诗是出于徐志摩之手,也是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诗作的代表。

《再别康桥》全文可以分为七小节,第一小节指的就是当徐志摩站在康桥的前面,面对着这个在自己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的地方,却不得不说再见的那种难过和无奈,因为诗人自己也明白,这可能是自己人生中最后一次来到这里了;第二小节其实是借用拟人的手法在表达着自己情感上的悲痛,在康桥这个地方徐志摩遇见了一位改变了他整个人生的女人,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两个人最终分道扬镳,而这段感情的失败对徐志摩的打击是很大的,所以这一段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而从第三、四小节中作者对这些景物的描写中,不难看出徐志摩本人对康河是非常喜爱的,所以他才会甘愿只做康河的一条水草,永远的陪伴着它,就连它周围的有关联的景物都是详细的描写出来了;第五、六小节中他是想表达一种想永远留在这里的想法,但他本人也清楚这是不可能的,他是一定要走的,虽然不舍、难过,但他却必须回到需要他的地方去;第七小节是他站在轮船上,远远地看着康桥,向它告别,同时也是永别。

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是一首抒情的诗,康桥在徐志摩的生命中远比其它地方重要得多,因为正是有了那些在康桥的经历,所以才会有后来的徐志摩,因此再次回到康桥也好,向康桥说再见也罢,对徐志摩而言都是一样的复杂。

徐志摩经典语录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此句出自徐志摩经典语录。这句话的表面意思是世间万物都有其不确定的因素,世人不可能得到想得到的一切,有些东西是不能强求的。这是徐志摩对生活有着一种豁达的心态。能得到就是足够幸运,得不到的话也不能因此而气馁。

徐志摩这首情诗,不是写给张幼仪,徐志摩十八岁的时候和十五岁的张幼仪结婚,他们的结合由父母包办,他对张幼仪是没有爱情的。

有人认为这首诗是写给陆小曼的,诗写于1926年5月,同年十月,他们二人步入婚礼殿堂,陆小曼既是才女也是追求自由、幸福的现代女子,徐志摩和她情投意合,不顾众人的反对,坚持在一起。

也有不少人认为诗是写给林徽因的,林徽因是个奇女子,二人在伦敦相遇,据说是他和张幼仪离婚,林徽因是直接的导火线。徐志摩快要和陆小曼结婚时,想起和林徽因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一时兴起写下这首诗歌

徐志摩的这首诗里的前半段可以说是在写陆小曼或林徽因,最后两句在“记得”和“忘记”之间挣扎,明明自己记得清清楚楚,却要他人把自己忘记干干净净,这种情怀应该是对林徽因。因为和陆小曼已经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没有忘不忘记的感慨,只有林徽因,她过着自己婚姻的生活,他们很幸福,才有可能忘记徐志摩,不管她有没有忘记他,但是徐志摩却没有忘记她,在偶然间又想起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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