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精选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银行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银行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xxx市
3、工程量:室内外工程量以合同附件《都市家园室内装饰工程预算表》为准,发生预算表超出范围时,超出范围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单价参考市场价。
4、承包方式;部分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预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为开工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期总用工工期为 60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二段、三段装修部分工期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
注:
1、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若有超过预算范围的要补差价按使实际发生的增加工程量计算,单价参照预算表,若预算表无单价的,按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2、增项部分工程款在下期工程款中付清。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五条、图纸
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其部分施工方案,乙方以甲方提供施工方案为参考进行施工。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确定变更价款
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三天内提出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3、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工程变更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考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工程后类似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甲方在乙方发应出变更报告时起三天内给予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给于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内视为工程变更价款已被确认。
(5)、甲方不承认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价格变更要求。
(6)、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合同追加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7)、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的一般权力和义务
1、 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一天,甲方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乙方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赔偿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施工需要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和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材料进程和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做好施工期间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承担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7)、选派 同志作为履行合同的代表。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会议和现场交底,拟定施工计划和方案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建筑物的施工水电管线的完好,下水道的通常。
(5)、对于施工过程的相关事项(如: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给予必要地准备。
(6)、严格执行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环境污染,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为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 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材料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给予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有提供方承担。
2、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有乙方承担。
3、 材料和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材料若需二次加工的(如:墙、地砖需二次加工),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4、 若有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时,甲方应按时,按量提供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负责人进行确认和验收。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 乙方应当在协议约定的工期开工,若不能在约定工期开工,应当在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前七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后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甲方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请。
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应承担延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暂停施工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以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书面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或未给出处理意见,乙方有权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由甲方承担因停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相应工期给予顺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 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给予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变更批准等,致使施工部分不能进行。
(4)、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
(5)、一周内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工程竣工
(1)、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的顺延工期竣工。
(2)、不能按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共同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的工程质量的检查,不能影响到乙方工程的正常施工的正常进行。
(3)、因甲方的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工程验收条件或合同专供条款中约定中间验收的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验收时间、地点、和内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未能在上述时间提出书面要求,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验收24小时内,甲方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
(4)、甲方指定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视为甲方确认。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甲方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2、工程结算
(1)、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工程资料7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竣工资料后即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签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认可。
第十三条、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价款按下列 方式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
(若无超出预算范围的价格不变);
(2)、其他方式: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
工程暂定价(大写):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3、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期间: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外立面施工与城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占到施工费、广告费等)均有甲方承担。
(3)、合同附件及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的工程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12个月内,损耗品、人为破坏、使用不当等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 档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千分之1/日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甲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违约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3、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价款并经过乙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乙方损失的,为甲方严重违约,赔偿乙方损失,并向乙方支付总价千分之3/日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同时,乙方有权停工。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违约
(1)、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5、乙方每延误一天竣工时间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1/日的违约金。
6、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接触本合同的,应向一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可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合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不抗抗力非甲、乙双方人为造成的停工。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1、 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2、 项目变更单。
3、 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4、 乙方材料明细表
5、 甲方材料明细表
6、 工程验收单
7、 工程结算单
第十九条、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费率效率
2、 本和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银行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
1.3 双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发包人指定施工所需的瓷砖、铝扣板、人造石、涂料、木地板等五项装修主材(见附件1),承包人施工所需装修主材须在发包人指定主材供应商处提货,价格不能高于发包人指定的最高限价;其他装修材料应使用发包人指定品牌(见附件2),材料质量达到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
1.4 工程工期天,开工日期: 年月 日,竣工日期:_年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柒仟叁佰肆拾肆元伍角伍分(¥147344.55元)。
第二条 发包人代表
本工程发包人代表为 。
第三条 工程现场质量监督
本工程由发包人设置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具体负责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本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为 。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1) 种方式提供:
(1)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再工程价款内)。
第五条 发包人义务
5.1 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5.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5.3 负责协调好施工队与邻里之间、装修施工队与录像监控等其它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5.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施工期间发包人如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5.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六条 承包人义务
6.1 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在合同签订二个工作日内将报公安部门申请开工的材料报甲方办公室(具体报送材料见附件3);
6.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6.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护好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4 及时协助配合发包人做好监控、空调等相关设备或设施的安装;依据工程进度适时通知材料供应商备货送货及消防、110联动报警、科技等工种进场施工。
6.5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包人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6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双方商定工程变更采取下列第(1) 方式进行:
(1)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或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的,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项目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单价按承包人投标的综合单价执行。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办理,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项目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单价按发包人工程综合单价、承包人投标价、当地公布的市场价孰低执行。发包人在施工中未对工程量提出增减,而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以施工图纸标注的工程量为准,发包人不再增减工程总价。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待发包人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对材料的使用负最终责任,不按规定使用发包人指定材料的,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担。
第九条 工程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9.2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9.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 当地质量监督站 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1.1 双方约定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安防、消防部门进行安防、消防项目竣工验收;
(2)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发包人进行装饰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表。
11.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
三天内组织验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1.3 由于工程存在隐性暇疵,发包人在工程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经使用
后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发包人设计标准,影响发包人正常使用等情况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修复和更换相关符合发包人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材料,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经维修和更换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的相关内容。
11.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按附件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本工程合同生效后,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
12.2 工程款结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2.3 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所有工程价款必须转到承包人在工商银行开立的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工商银行崇左市支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3.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3.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计元/天。
13.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返工修理和更换符合发包人质量标准的设备和材料,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工期不顺延。
13.6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 计元/天。延误的工期超过累计3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4.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几项具体规定
15.1 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2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正至 点 ;下午点至点(若因其它原因需暂时停工的,发包人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16.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16.3 竣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且通过发包人的检查验收为准,因质量不合格的返工日期也包含在内。
16.4 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损害第三人权益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16.5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附则
17.1 本合同签定工程不得转包。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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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和内容:装修及附属的土建修缮、水电及网络安装工程。
4、施工面积: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和有关资料,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等及时予以确认。凡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如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3、如有涉及工程开竣工的消防、公安等其他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办理。
4、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保证施工人员工资的及时支付,如工程由于拖欠民工工资发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工程技术规范和工艺、材料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施工。施工的工艺以及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牌、等级、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图纸、《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形象建设标准》及《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信息系统基础环境设计规范(试行)》的要求。
2、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为环保材料。
3、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为优等品。设计未明确的主要材料,乙方必须提供材料样品以及材料的规格、价格、质量等级等情况,报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工程用材的变更必须双方签证。
四、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 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8个小时以上;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3、实际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五计扣乙方延期违约金;延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完工后施工方须提供桂林市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防雷验收合格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并通过桂林市环保部门的环保检测。
2、甲方指派为工程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验收认可后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对容易在结算时出现争议的隐蔽工程,乙方可拍照留存,由甲乙双方签证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评定质量等级,其中甲方质量评分为85分及以上的,质量等级为优良,质量评分在60分及以上且不足85分的,质量等级为合格,质量评分在60分以下的,质量等级为不合格。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4、如出现工程质量隐患、缺陷,或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返工、维修、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乙方原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一并按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计扣延期违约金。
5、如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将向乙方扣减结算总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在工程结算审定之前,工程进度款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确定结算金额后,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 方式。
2、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并且通过甲方二级分行财务运营部门确认,方能对合同价款作调整:
1)设计变更;
2)工程量增减;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相对于合同订立时浮动超过15%。
3、工程款支付进度:
1)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后并完成工程量的30%后,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工程款;
2)完成工程量50%,再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款;
3)完成工程量70%,再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款;
4)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达优良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了一整套竣工资料的,再支付合同价15%的工程款;
5)工程结算审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再支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其余的5%留作质量保修金。
4、工程款支付方式为转帐。
5、工程结算由农行广西区分行指定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工程结算单价以工程报价单为准;工程报价单中未标明的项目,按甲方确认的情况并参照现行配套的造价管理文件及定额规定确定结算单价。
6、乙方送审工程造价超出结算审定结果10%以上的,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室内外装修工程质保期为2年,水电及设备等安装工程质保期为2年,天面及卫生间防水、墙面防渗漏质保期为5年,土建工程的质保期为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造价的5%。保修期从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2、保修期内,凡属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保修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人到场响应,对于影响甲方营业网点日常业务开展的紧急抢修事故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6小时内派人到场响应。乙方人员到场后应于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承包人应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明确解决时间报甲方审查。
3. 保修期内,凡属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保修项目,如乙方未及时到场响应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每次乙方还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5年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维保服务评价情况支付保修金,维保服务评价总分为100分,维保服务评价不足60分的视为评价不合格,其质保金全部扣除不予支付;维保服务评价60分(含)以上的按实际得分比例支付,即支付质保金金额=扣留质保金总额×实际得分比例(该比例为维保服务评价得分/100)。
九、其他
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本身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主要材料的损失,乙方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善后清理修复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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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室内顶棚、地砖、管线、家具、防盗设施、家用电器等。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 。
签订合同后付 万元,开工后付 万元,验收合格后付 万。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关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发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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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支)行营业室(分理处)装修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此处填列省行批复项目需求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其中国有投资占100%。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为省级优良工程。
五、合同预算价款(此处填列省行概算的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包人派驻的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具备施工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发包方在开工前再确认。
(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
(7)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对承包人的施工总体要求:
营业网点装修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并制定施工、质量、安全实施方案,要同合作单位及时协调、沟通,对施工负全责,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安防设施安装、综合布线、灯具、吊顶等。
确保发包人施工项目按合同工期整体完成。施工标准要严格按照省行网点办提交的施工设计手册、施工节点图执行,竣工后,省行将严格按照该标准组织验收。
(五)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完成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1)由承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开工前完成。
(2)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在现场拆除工作结束前。
(3)应提供进度计划、统计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开工前提供进度计划,统计报表。
(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安全工作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应严格执行银行安全保卫的规定。
(5)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施工通知书;
3、投标书(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工程质量验收以及保修期限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_元。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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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价格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装修(或安装)小刀面 济南山大路店;合同总价款约为60120.7元;大写:陸万零壹佰贰拾柒角整。(以实际验收金额为准)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小刀面店面门牌济南山大路店,合同总价款约为1680元;大写:壹仟陆佰捌拾整。
合同总价:61800.7元;大写:陸万壹仟捌佰零柒角整。
二、乙方制作范围
1、乙方承接甲方连锁店所有店面装修。(其他店面装修材料价格随着市场价格增长装修价格上调;装修材料价格下降装修价格同时下调。)
2、乙方承接甲方连锁店所有店面的门牌安装。
三、制作标准要求、单价、总费用
1、 制作标准和要求
2、制作价格 装修价格
小刀面装修报价表
店面门牌价格
小刀面门牌制作报价表
尺寸为(4x1.5)m
3、标准化建设网点明细详见附件
以经过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明细为主。如在安装过程中甲方需增加店面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进行后延。
四、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质保期限
1、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制作安装。其中因天气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施工困难应根据实际情况实时后延。
2、交付安装地点为甲方提供各县区明细制作地点,具体送达地址及分配数量以甲方提供明细为准。
3、本合同价款含模具使用费及发往甲方指定地点的物流费用。如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经甲方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免费调换。调换工作须在交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4、产品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交付甲方之日起一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对因材料质量和制造工艺有关的产品缺陷免费维修。乙方在保修期内更换的所有部件应符合质量标准。
以下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因用户自行修改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如火灾、水灾、飓风、地震、雷击、电击等自然灾害,战争,或物理损坏);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
五、验收标准
验收时每个网点出具一份网点标准化建设验收单,由乙方、甲方签字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其他约定
该合同工程网点为 山大路 店,甲乙双方约定以山大路店为一个结算单位。
七、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之日当天,甲方向乙方预付山大路店面总价款的20%,计元后乙方开始施工。施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经双方确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店面实际总价款的70%,计元;余款乙方收交付后甲方须验工后当日内支付实际工程总量价款的10%,计6180.1元,验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逾期按工程合格计算。
八、支付方式
1、 现金支付;
2、银行卡转账支付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