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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司法任务方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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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司法任务方案(精选)

篇一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落实省、市局依法治税工作要求,不断规范税收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兴山县国家税务局“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要求,制定我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的工作,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动税务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优化税收执法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着力解决税收执法体制机制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新时期国税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加大普法、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税务行政执法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着力提高我县国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干部执法素质显著提高,执法体系完备高效,执法权责清晰明确,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的目标,争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三、工作内容

(一)总结经验,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结合近年来我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参照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局依法行政工作相关考评内容,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我局税收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二)认真制定普法、依法行政、法制工作规划,做好依法治税基础工作。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兴山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普法、依法行政、法制工作2017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普法、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并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严格考核督办,确保普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学习和培训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和国税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做到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县局中心学习组、局办公会会前学法全年分别不得少于2次;组织以领导干部为对象的法制讲座;落实规定的学习内容,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对所学的内容进行考核。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及“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切实提升国税形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五)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全面提升税收执法水平。认真贯彻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充分领会规范裁量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实现征纳双方信息对称;进一步加强督察督导,确保规范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考核是规范税收执法的重要内容,今年要更加高度重视。强化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控预警,各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执法监控系统,对预警信息及时做出处理,争取执法零过错零扣分,及时做好疑点数据清理工作。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效率,确保我局执法考核系统在全市排名争先进位。出现税收执法过错导致扣分的严格按照县局税收执法考核办法考核并追究责任,县局将坚持按月通报,按季考核扣款。

(七)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稽查案件抽复查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严格执行省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审理程序,确保审理质量,加强对重案审理的统计、分析工作,坚决杜绝“有案不报,有案不审”的情况发生;采取日常督查、进户复查、执法调查、季度检查、年度评查执法“五查”机制;落实稽查案件抽复查的有关规定,按稽查案件的10%进行抽复查。

(八)全面开展税收执法督察。一是注重方式,把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与专案检查相结合,加强日常检查的工作力度。二是突出重点,按照省市局确定的执法督察重点,加大对本单位在日常执法考核和疑点核查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地方的督察力度。三是加强整改,注重实效,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避免类似的问题再度发生,对严重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行税收执法督察的集约化与专业化。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总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县局无授权不得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严格依照程序搞好合法性审查,未经法规部门审核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室不予核稿,局领导不予签发。二是继续搞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和日常清理。三是严格执行外收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制度,及时将地方政府制定的涉税文件报上级备案。

(十)进一步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要深入理解《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畅通复议渠道,公正审理案件,切实、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要发挥复议应诉工作的法律救济和纠错功能,尽量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期阶段、化解在内部,努力提高我局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审理税收案件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方针,进一步促进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县局将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逐项将各项工作抓落实。县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建军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稽查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加强配合,确保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做到长远有规划、近期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三)严格考核,注重实效。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县局综合绩效考核,对依法行政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严肃纪律,追究责任。政策法规部门作为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考核评分标准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导,定期检查通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

201x年,贵阳市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市“两会”和全省、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守住两条底线,探索双赢之路,在新起点上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要求,坚持服务发展升级、守住法律底线,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在统筹落实方面抓提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改进考评方式,健全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全局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比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完善依法行政考核通报制度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贯彻落实好即将发布的《贵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定》,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和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推动我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法制工作研究,为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撑。

二、在制度建设方面抓提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围绕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工商立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突出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坚持科学民主立法,着力提高工商立法质量。要探索工商法制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业务门与专家学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多方参与的联合起草方式,完善草案审议程序。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反馈市人大、市政府法规、规章草案的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情况。实行规章清理常态化,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局做好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三、在文件审查方面抓提升,强化责任落实

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继续贯彻实施好《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文件起草部门对拟规定的重要制度和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工商部门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报政府审议前,应当先送本级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相关部门书面意见等材料。工商局业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送法制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

采取定期清理检查、不定期抽查、受理管理相对人举报等多种方式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报备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在健全决策机制方面抓提升,促进依法决策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制度。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应依法组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健全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逐步建立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跟踪反馈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高度重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未经风险评估或者经评估存在较大风险的,不得作出决策。进一步完善决策监督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重大决策提请审议、会议讨论、决定签发、档案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建立工商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做好本局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法律顾问工作,及时提供预见性、可操作性强的咨询论证意见,防控法律风险,提供最优的法律路径。建立健全工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讨论、发表法律意见工作机制,加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所涉及法律法规的咨询释疑工作,为改革后各事项在全市工商机关顺利办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五、在优化政务环境方面抓提升,推动依法履职

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改革的新举措,从减少数量为主向创新审批方式和提高服务质量、效率转变,推进相对集中许可的试点,完善市级工商权力清单,适时调整权力清单事项,指导区(市、县)工商部门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本级机关“权力清单”并按程序公告,通过“权力清单”把本机关能干什么清楚明白地列出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责任清单”,将本级机关各项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并向社会公告,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完善依法审核、发布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优化办事程序,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六、在加强执法监督方面抓提升,规范执法行为

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重新梳理市级工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调查规则,实行执法活动都有音像记录或书面执法笔录,进一步规范执法取证活动。向社会公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强化执法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参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市、区(市、县)执法部门整合执法力量,积极推进综合执法,逐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强化公正执法体制制度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建立完善执法部门联动执法、协调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执法人员规范管理,推进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违法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七、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方面抓提升,依法化解矛盾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强化行政复议宣传,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能和案件处理质量,积极引导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监督工商各级执法机构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按照法定期限和要求提交行政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备及相关报表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资料。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增强行政调解透明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各级工商法制机构要及时报请本级行政机关和部门,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准确掌握《行政诉讼法》修订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总之,201x年全市工商系统的法制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深入找问题、找差距、找目标,切实抓统筹、抓落实、抓提升,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守住法律底线,把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为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当好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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