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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2017年平安消费教育培训任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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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2017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1】

局2017年平安消费教育培训任务方案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2017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和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安全工作特点,以“平安沂南”建设为总体部署,以创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暨平安和谐校园”作为总抓手,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安,狠抓常规管理、健全工作预案、深度排查隐患、确保整改提升,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常规工作无隐患,意外事件有预案,认真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为全县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1、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全面实行学校安全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完善局领导包乡镇和实名制包县直学校工作机制,成立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八个督查组深入学校进行包点的工作管理体制,采用“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与全县各学校校长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学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到人人有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人人知晓自己的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校长要与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建立覆盖学校安全工作所有环节、所有岗位的责任体系和防控机制,打一场学校安全工作全员攻坚战、持久战。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预案。继续推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设,有效发挥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方案》、《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优质课、安全校本教材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评比活动的通知》及《沂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建设实施方案》等精神,重新修订《中小学安全工作考核标准》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完善学校消防、食品、交通、治安防范等各类应急预案,以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为重点,不断强化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

3、完善教育风险管理机制。继续落实《沂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意外伤害险和校(园)方责任险工作的通知》和《沂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学生平安保险参保行为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充分发挥学生意外伤害和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作用,积极做好投保续保、理赔等工作,督促协调保险公司规范运营,积极化解教育风险,提高安全工作效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保驾护航。

二、健全和完善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一是落实课堂安全教育。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依据地方课程,抓好安全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课时安排、教师落实等方面工作,确保每两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保证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达100%。教师要在各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根据《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安全优质课评选。二是贯彻落实“1530”安全警示教育。每天离校(园)前一分钟,每周五离校(园)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前一天离校(园)前30分钟对学生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5.12”防震日、“11.9”消防宣传日和开学初、寒暑假、重大节日等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安全教育与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调控的能力。四是构建“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建立和完善家校对接机制,加强与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委会、驻地派出所等部门的联动,通过召开家长会、告家长的一封信、家校联系卡等形式,让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担负起家长的监护责任。构建“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

5、大力开展安全培训。县教体局将通过培训班、报告会、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超前研判、积极防范、科学管理和事故处置能力。将分别适时对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安全保卫人员、校车从业人员组织专题培训。

6、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的通知》(鲁教安函[2017]2号)要求,校园安全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从文化建设入手,加强安全管理、是呵护生命成长的重要举措。为深入推进我县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制定《沂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文化建设的意见》。

7、积极进行安全避险和自救演练。每年5月为全县校园安全“应急演练月”。要求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利用“5.12”防震减灾日、“9.18”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的有利时机,与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县教体局将组织防震防灾疏散演练和消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现场会。

三、加强基层基础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8、加强校园“人防”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照标准要求配足配强安全管理干部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上岗执勤,要统一着装,佩戴保安标示和器械。与公安机关携手,继续推进“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建设”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组建教职工治安联防队、护校队和应急救援队等。

9、完善校园“物防”设施。全县各类学校必须按照统一规范建设标准化的校园警务室,为保安人员装备必要的执勤、防护、抓捕等器械。加强学校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安全设施建设,逐步推广和运用电子门禁,加大物防科技含量。公路沿线学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校门口的公路上设置提示牌、斑马线、爆闪灯、减速带、限速标示、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示。加强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加大应急物资储备,抓好升级防范,做到常备不懈。

10.提升校园“技防”质效。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加快安全技术改造,积极推进安全工作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完善校园视频监控,推进远程视频监控室建设,实现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全覆盖,落实24小时有人值守。按规定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防暴安全检查系统等设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技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保证全天候正常运行。逐步实现校园与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联动。技防设施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删改或扩散。

四、强化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

11、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学校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加大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工作的力度、强度和覆盖面。适时开展安全督查“回头看”,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和业务部门包干督查工作。探索建立安全隐患专家排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有关专家广泛参与各项专项整治、安全检查和联合执法监察,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消除学校安全深层次隐患。深化食堂燃气、宿舍管理、门卫管理、危化药品、校车校舍、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不放松,对发现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坚决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务必整治到位。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和师生员工,积极举报学校重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加强配合协调,深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和工作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教育部门校园周边专项组的牵头作用,协调各成员部门结合时令特点及高考、中考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各成员部门的考核,切实建立起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搞好舆论宣传,争取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13、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督查力度。组织由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学校安全督查检查,以督查检查促进安全工作的落实。同时,县教体局继续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分片包点联系学校督查安全的办法,由班子成员带队,分8个组对全县学校包干督查;落实局班子成员、科室“一岗双责”制度,做到既管业务又管安全。各督导组定期对全县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整改落实。

五、抓好措施落实,强化校园安全常规管理

14、加强校舍设施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舍设施使用维修管理制度,定期对校舍、围墙、厕所、场地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确保符合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期间一律暂停使用。有建设项目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施工区域隔离保护及安全警示措施,并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1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及防火要求,落实消防责任和措施,促使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要根据消防安全需要,努力增加投入,保证重点部位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16、加强住校生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公寓设施配备,确保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床位等符合安全标准。要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宿舍电气线路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宿舍管理规范化,全面提升全县学校宿舍管理的整体水平。

17、加强楼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并在课间休息、晚自习、集中放学、大规模集体活动时间及紧急疏散时安排专人值守,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及时有效地疏散学生,确保不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18、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落实校长、园长作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明确分工,强化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和清洁、消毒过程中容易疏忽或发生问题环节的管理,优化和细化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9、深入抓好防溺水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典型溺水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学生做到“六不”,提醒监护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随季节变化,及时吁请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防溺水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20、认真执行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均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报请县教体局审批。凡举办大型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外出考试等活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在推演或演练证明预案可行后方可实施。

21、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县教体局将会同县政府应急办、县地震办等部门联合开展应急知识进校园活动,大力普及应急安全知识。各学校可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并落实大雾、雾霾、降雨、降雪及路面结冰等极端天气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针对当前反恐工作的严峻形势,与县公安局紧密配合,深化蓝天护校行动,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强化安全措施,积极防范恐怖暴力事件的发生

22、密切关注安全舆情、网情监控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抓好安全舆情分析化解。

23、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落实安全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完善紧急信息报送机制,对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和较大事件要按照紧急信息的报送范围和要求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坚决杜绝瞒报、缓报等现象发生。对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要及时应急处置,对可能发生的不稳因素要提前介入、及早防范,并将处置结果报送县教体局。

24、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档案建设。根据沂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的管理水平。12月份将组织一次全县安全档案评比,评比结果将计入年底督导成绩。

25、进一步做好校车运营精细化管理。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和《沂南县校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校车管理运营现状,2017年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校车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县教体局和县交警大队作为召集人,要发挥好作用,及时督促各单位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校车各方面协调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让制度更细致、更全面,更便于操作。落实跟车服务,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措施,规范校车驾驶人、照管员的行为,规范交接秩序,规范学生的乘车秩序,保障校车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角落的安全。二是提高义务教育学生乘车政府补贴。申请政府提高校车服务费补贴,做到家长和政府各承担50℅,降低学生乘车费用,尽量减轻乘车学生家长负担。三是进行学生乘车专项整治和线路整合优化。交警、交通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行为,坚决杜绝用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等非法车辆接送孩子的现象;通过广播电视、设立警示标示等形式,宣传提醒机动车辆主动避让校车。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继续进一步加大投入,对各个校车线路上的桥梁、道路和停车站点修缮、加固,完善设施,消除隐患,确保校车平安通行;县校车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利用寒暑假期间对全县取得校车标牌的校车的线路、站点重新进行优化组合。

26、全面完成全县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方案》,到今年12月份,对全县中小学校开展第三轮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暨和谐校园创建达标等级验收,并以此为抓手,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学校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一级达标率100%,争创2处市级“平安和谐校园”。

六、强化考核奖惩,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追究

27、认真搞好年度考核。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与“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评估验收一并进行,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量化赋分,客观准确评价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8、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学校安全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校(园)长实绩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对校(园)长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对重视程度不够、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加大通报力度。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师生伤亡的,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局2017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2】

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水利职工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全面提升水利从业人员素质,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丰富培训内容,拓宽培训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三、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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