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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县党费收缴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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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2017县党费收缴状况报告

现将中国共产党嫩江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以来,全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截止20pc年10月30日,我县县管党费帐面结存604,537.16元。自20pc年12月1日以来,全县党费总收入3,997,560.92元,其中,党员缴纳3,529,198.60元,党费利息21,862.32元,省、市委组织部下拨党员教育培训、困难党员补助等收入446,500.00元。

党费共支出3,810,643.07元。其中:上缴市委组织部948,928.33元;为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订购报刊、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活动学习资料支出455,260.36元,印刷科学发展观读本、“三会一课”记录本等资料支出123,000.00元,为困难企业、社区、村党组织订阅党报党刊等支出262,100.00元;党员培训教育支出513,435.00元;补助困难党员支出472,420.00元(其中:省市下拨180,000.00元,县委匹配292,420.00元);表彰奖励各类先优支出211,379.60元;购置党员电化教育设备支出454,616.70元;电汇等财务管理费用支出1,893.08元;经市委组织部批准使用结余党费367,610.00元,为新建活动场所的村以及部分社区、企业党组织配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会议桌椅以及各类宣传图版等办公设备。收支相抵后加上第十四次党代会党费余额417,619.31元,累计结余604,537.16元。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

此外,在20pc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县委组织部共收到全县广大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302,560.10元,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及时全额汇入指定账户,支援灾区建设。

五年来,县委组织部十分重视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坚持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员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意识明显增强。县委组织部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检查和报告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党费,严格审批使用程序,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使用、集中使用和节约使用。党费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用于党的活动,并严格按中组部使用党费的比例来掌握,党费支出均控制在规定比例之内。每年省、市委组织部下拨困难党员补助和培训费后,县委组织部都按要求匹配一定数额资金,及时下拨到基层党组织,并跟踪问效,指导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党的建设最重要的地方。在党费收缴管理上坚持做到“三个一”,即:各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县委组织部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向市委组织部作一次书面报告;在党费账目管理上实行一日一记账、一月一对账、一季一报账,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票据齐全、装订规范,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我县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先后多次接受省、市委组织部的检查,受到了充分肯定和好评。

当前,我县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党委不能按季度及时向县委组织部交纳党费;少数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不高;个别党委对增长工资的党员不能及时调整收缴基数和比例。

今后,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发挥好党费的特殊作用。

以上报告,请审议。

县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

现将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县管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pc年底全县党费帐面结存数为421811.76元。

20pc年1月至20pc年5月31日,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的党员交纳党费收入共1625742.79元,上级组织拨入1770000元(其中:20pc年宁洱“6·3”地震上级组织拨入专款1700000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3609.56元,党费总收入3429352.35元。

20pc年1月至20pc年5月31日,县管党费共支出2997583.53元,其中:累计上交市委组织部390710.20元;下拨各乡(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1200000.00元;下拨县委党校建设资金500000.00元;安排党员电化教育设备购置费165682.00元;安排我县组织史编撰资金35000.00元;下拨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培训经费140700.00元;安排党建示范点创建经费51610.00元;慰问、补助困难党员经费150400.00元;安排表彰活动经费191960.00元;订阅各种党报党刊和党内学习资料、党费管理费用等其它支出171521.33元。

截止20pc年5月31日,收支相抵后,县管党费共结存853580.58元。五年来,全县党费使用符合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

我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缴纳党费的教育,增强了党员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全县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坚持严格按制度办事,各级党组织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县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党组织要加强对党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范围开支,并定期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向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党员的监督”的规定要求,健全管理台帐,完善了相关设施,做到每年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情况。总的来看,全县各级党组织能够认真执行中央组织部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要求,健全了制度,强化了党费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范运行。

当前,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部分党员对交纳党费的认识不到位,组织观念和党性不强,不能自觉交纳党费;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工作力度不够。

今后,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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